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80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岗位条件及工资待遇
条件:
(一)男女不限(男身高要求168cm以上,女身高要求158cm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热爱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工作基础知识;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应届大学毕业生、公安以及法律专业毕业生、退伍军人或者具有驾驶技能的优先考虑,其中文职工勤人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其中公路执勤工勤人员年龄应当在30周岁以下。具备专业特长、业务能力较强的文职工勤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五)身体健康,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无色盲、无重听;
(六)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七)具有基本的计算机知识和操作技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录用: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四)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五)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待遇:基本工资1800元,单位购买五险,单位部分由单位承担,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7年06月12日至06月18日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将附件《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近期两寸彩照发至邮箱84589369@qq.com。
实地报名:持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个人简历及有效证件至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工科615室报名(来宾市麒麟路136号)
三、面试
资格审核通过后,面试及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
经考核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联系人:小周 联系电话:0772-6653713/18776235449
附件:登记表2017.06.12.doc
2017年广西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聘启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