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华区2020年GDP|2017年广东深圳龙华区医疗卫生系统招聘公告

副标题:2017年广东深圳龙华区医疗卫生系统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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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龙华区公务员与职员管理局同意,深圳市龙华区医疗卫生系统拟赴广州招聘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48名(附件1:《深圳市龙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7年赴外招聘住院医师和住院医师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招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国内医学院校医学专业毕业生。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医学专业毕业生。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的不予应聘。


2、对应聘学历的有关要求:


低学历不能应聘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应聘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则本科学历不能应聘;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对应聘专业的有关要求:


(1)应聘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研究生及高职高专专业目录》(附件2),如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50%以上相同的视为相符。


(2)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职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儿科学”,若应聘者本科学历的专业为“儿科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妇产科学”,则不符合要求。


4、对应聘年龄的要求:


具有硕士学位的报考者年龄需在33周岁以下(1983412日之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报考者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1981412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2年4月以来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18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现场报名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1、现场报名:设立“南方医科大学”报考点,考生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通过资格审查考生方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报名时间:


2017年4月19日上午9:00—14:00


3、报名地点:


南方医科大学运动场;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1个应聘岗位。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与报名时间、地点一致。


2、资格审查方法:


应聘者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聘单位组织专家通过查看资料、询问交流等方式进行预评分。评分标准为:学历、学位、专业、学习成绩等占60分,职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在校表现、实习表现等其他综合素质表现)占40分。根据预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拟聘用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则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均进入面试。入围面试的应聘者按指定时间、地点领取《深圳市龙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7年赴外招聘住院医师和住院医师面试通知书》。


3、须提供的材料:


应聘者应按顺序提供如下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资格审查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应聘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如报考者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医疗类岗位的,须提供相应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如现场报名时不能提供,则在办理入职时必须提供)。


4、其他要求:


(1)应聘者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得进入面试。


(2)应聘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只是对应聘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4)经审查合格的,按照预评分高低及规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组织


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应聘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在应聘者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确定拟聘人选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高低,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预评分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及拟聘人选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在龙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告。


五、考察、体检、公示


(一)考察


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应聘岗位的相关情况,并对拟聘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深圳市龙华区委组织部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


拟聘人员来深圳办理报到手续时,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三)公示


经预评分、面试、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深圳市龙华区委组织部网站公示7天。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由用人单位向深圳市龙华区委组织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面试之日起算)未办理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拟聘资格。


七、试用期


对已办理职员聘用备案手续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以及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相关规定,2014年10月1日起进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按规定缴交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退休时由社保部门计发相关退休待遇。


(二)招聘相关资格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17年4月12日。


(三)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毕业时应能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招聘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合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联系电话:0755-23336333、23336313。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龙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7年赴外招聘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岗位表.doc


附件2.普通高校本科、研究生及高职高专专业目录.rar



2017年广东深圳龙华区医疗卫生系统招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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