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署直属单位机关服务局、计算机技术中心、审计科研所、审计干部培训中心(审计宣传中心)、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服务中心、中国审计报社、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企业)现面向社会招聘2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7年大学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留学归国(境)2年以内的硕士研究生(不限户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良好;
3、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和身体健康;
4、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
5、具备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和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职位及具体条件
详见《审计署直属单位2017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主要分为九个环节: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
考生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邮件及附件标题按以下格式注明:姓名+职位名称。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考生应在此日期前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向各招聘单位邮寄相关材料接受资格审查。所寄材料不再退还,请做好备份。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邮寄材料清单如下:
1、《审计署直属单位2017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份(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
3、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4、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如外语、计算机水平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等。
5、要求京内生源(京内生源包括北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境)2年以内的硕士研究生(不限户籍))的招聘职位,北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相关户籍信息复印件(包括户口本扉页和本人页),留学归国(境)2年以内的硕士研究生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各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材料电子版(可扫描或拍照)请一并发各招聘单位邮箱。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审计署网站公布,其中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各招聘单位将电话或短信通知下一步笔试、面试和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面试、专业测试和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各职位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和专业测试范围人选。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35%、15%)由高到低的顺序,各职位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察、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同上)由高到低的顺序,在体检合格的考生中,各职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组织考察。如考察不合格,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其中中国审计报社递补人员的综合成绩须达到本岗位考生的平均分。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审计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各招聘单位将依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及提交的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各招聘单位将按规定取消该考生的考试资格,并按规定将有关情况报相关部门备案。
(二)考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核,届时请考生携带有关材料的原件。
(三)笔试、面试和专业测试均由审计署统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无指定复习材料。
(四)考生本人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为便于联络,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各招聘单位联系。
附件:1.审计署直属单位2017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职位表、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报名登记表
审计署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司)
2017年4月5日
点击下载>>>
审计署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