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精河县重点工程项目监管工作,提高项目专班监管工作质量,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精河县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人才良性竞争,推动精河县各项工作顺利健康发展。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聘请4名工程管理专业技术人才。
一、聘请对象及条件
(一)聘请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年龄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即1962年4月1日至1999年4月1日期间出生);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持有造价员证和建筑工程类施工员证,并且有5年以上现场施工管理经验。
7.具有符合应聘岗位所需其它全部条件;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要求详见《精河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聘请工程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得聘请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聘请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日10:30至4月15日下午18:3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精河县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精河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聘请工程管理专业技术人才报名及政审表》(附件2)、蓝底2寸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查阅及相关附件下载地址:(http://www.xjjh.gov.cn/)“网上精河”,应聘人员自行下载。
(二)资格审查及政审
资格审查及政审工作由精河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聘请工程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及政审与报名同时进行,应聘人员须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工程管理专业技术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2017年4月19日;
3.笔试要求: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持二代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到达的,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由精河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聘请工程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精河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聘请工程管理专业技术人才笔试试卷》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统一命制试卷,测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由精河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聘请工程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达不到比例,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人员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网上精河”( http://www.xjjh.gov.cn/)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7年4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
3.面试语种:汉语;
4.考生需在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候考。面试开考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5.参加面试时,考生需提供二代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
6.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和总成绩排名确定,由精河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聘请审计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参加体检的考生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一日内提出,经精河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聘请工程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医院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岗位出现的空缺,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2017年4月25日至26日;
(七)公示
体检结束后,由精河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聘请工程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由精河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聘请工程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以上公示均在“网上精河”( http://www.xjjh.gov.cn/)上发布。
(八)聘用、工资待遇与管理
此次聘请的工程管理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年薪10万元确定待遇。试用期一年,期满且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一年一聘。
三、监督及要求
精河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聘请工程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由精河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确保聘请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事宜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并在“网上精河”( http://www.xjjh.gov.cn/)上发布,请各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应聘工作,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精河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聘请工程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909-5336828(精河县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0909-5321285(精河县审计局)
监督电话: 0909-5335280(精河县纪委监察局)
1、2017年精河县面向社会公开聘请工程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xls
2、2017年精河县面向社会公开聘请工程管理专业技术人才报名及政审表.xls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
2017年新疆精河县聘请工程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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