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南航博士论文要求 关于印发《南京XX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有关规定》的通知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博士生学术成果的产出,学校对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订,并于2001年X月X日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是博士学位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发表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的质量和数量以及取得的科研成果是检验博士生培养质量和博士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标志。为了进一步提高对博士生的学术要求,促进博士生学术成果的产出,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各学科的特点,特制定我校博士研究生按学科分类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及有关规定。 第一条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按学科分类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见本规定的附件。这些基本要求是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时发表学术论文的最低要求。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根据本学院不同学科专业的特点,在学校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提高本学院的要求。学校鼓励博士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第二条本规定要求的学术论文、专利、科技成果等必须是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为第一单位。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必须是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可以有1篇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为本校合作教师、龈第二作者为申请学位的博士生。 第三条博士研究生的相关论文工作在满足了本规定的基本要求之外,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博士学位论文非盲审:(1)以第一作者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SCI、SSCI源期刊的国外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了2篇及以上学术论文;(2)获得了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为成果单位的科技成果奖,其中国家奖排名前五、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四、省部级二等奖排名前三;(3)以第一作者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国外著名出版机构出版了学术专著。 第四条本规定所述核心期刊、重要核心期刊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科技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划分。论文收录源分别指:SCl: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制作的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马客服EI:美国工程信息公司制作的工程索引;SSCI: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制作的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A&HCI: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制作的艺术与人文引文索引数据库;ISSHP: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编制的社会科学与人文会议录索引数据库;CSSCI: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第五条若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未满足本规定发表学术论文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0232476084c2e3f5727a5e9856a561252d3212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