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中国传统法律的基本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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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中国传统法律的基本精神

作者:凌伟亮

来源:《商情》2013年第17

摘要:中华法律传统精髓在于强烈的人文地理农业特征;浓厚的宗族色彩;明显的伦理属性与人伦精神;礼法结合,道德与法律统一这四个主要方面。当前要建立起合乎法现象之内在规律,合乎中国国情,适应国民民心趋向的良法体系,不仅要追求中西会通,更重要的是酌采中华法理法治之精华,才是惟一正途。

关键词:中国传统法律;基本精神;人伦属性;礼法结合

回顾中国法律近代化之历程,自清末魏源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始,风云一百多年年,其间几多曲折。时至今日,中国法律传统并未如日耳曼法传统在英美或罗马法传统在法德一样得到继承改造和更新,而是被逐渐疏远和废默。当前的法学研究或法治建设,我们多指望着从西方的经典中寻找模式和答案,但探寻中国本土传统法律的声音少之又少。中国法律近代化过程中过分西化而激进反传统倾向,导致了社会大众对既有法律传统的疏离和对新型法律的隔膜。虽然近代化的法制已建成,但中国社会大众的法律观念近代化远未完成。法律与社会生活、大众观念之间存在着严重的隔阂。

《中国法律传统的基本精神》——中华法系寻根之作,正是范忠信针对这一尴尬局面而作,一针见血的把住了中国法治症结之所在。其并未局限于晦涩难懂的陈条旧令,讲述中国古代法律之历史,而是得抽丝剥茧,去其躯体,得其精神。

以此,当前要建立起合乎法现象之内在规律,合乎中国国情,适应国民民心趋向的良法体系,必须酌采中外法理法治之精华,追求中西会通,才是惟一正途。那么,中华法律传统精髓何在?本文亦是跟随范忠信思维进路一同追寻中国传统法律的基本精神。 一、强烈的人文地理农业特征

首先,中国法律传统有其独特之处,即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深受东亚这块相对与外界隔绝的大陆上独有的文化气候、土壤的影响。东亚大陆的自然地理,东临浩瀚的太平洋,西有茫茫沙漠、戈壁和雪山,北是寒冷多风的荒原、冻土,南向猛兽出没的崇山峻岭。这使得中国的传统法律具有封闭性和排外性。表现如下,重视华夷之防。如孔子云;夷入中国,则中国之。其次,法典的编纂体例和观念具有封闭性。从《法经》的6篇体例、《唐律》的12篇体例,直到明清律的720门体例,都是不开放的体例。每朝每代都特别强调自己的法典是本朝最好的、是一成不变的,正文不能修改,顶多只主张通过等对法典加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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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中国传统法律文明有着非常典型的农业型特征。第一,中国最初的国家政权就是在古代农业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有着明显的农业性。第二,中国传统文化的农业型土壤导致了重季候,重应天时的政治、法律思想的产生,如重视法自然法天畏天天人感应等。第三,国家职能的公共工程特性。在中国传统法律中,关于水利工程的法典或其他法律文件相当丰富;中国古代繁重的徭役主要使用在治水等公共工程方面;兴建公共工程也常为罪犯的服刑方式之一,而且,与逃避工程征役有关的罪刑相当严重。第四,传统政治法律思想的小农经济特色。从国家体制看,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的中国传统社会基本国家体制支柱的社会理想或政治理想是以小农经济为蓝本或终极目标的。 二、浓厚的宗族色彩

宗族制度是中国古代以家长制为核心、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特殊的社会体制,是中国封建专制统治的牢固基础之一,是整个封建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梁启超先生曾说:中国古代的政治是家族本位的政治。这种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几千年的宗族制度,本身寄生于传统的农业经济体系中,依托于农耕生产方式而存在,同时又构成了传统社会正统价值体系、政治制度的基础。

宗法伦理原则,是中国古代一切社会组织的最大精神维系纽带。它是在周代宗法制形成过程中逐渐形成和完善起来的,其核心内容是亲亲尊尊。封建国法必然要把巩固宗族制度、维护封建宗法伦理道德、保护宗族势力的统治,作为自己的重要任务。一方面,封建统治者在立法时就把反映和维护宗族制度的宗法伦理思想作为其指导思想,甚至把一些宗族制度的内容直接吸收成国家法律,以达到保护宗族制度,强制推行纲常名教、确认亲族势力统治的目的。另一方面,宗族制度积极与封建国家法律相配合,维护基层社会的封建统治秩序,以达到封建社会的长治久安目的。宗族制度是封建统治者维护其专制统治的另一种统治工具,宗族制度中的家法族规实际上是整个封建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宗族色彩还表现在,从国家的基本体制与行政看,国的家化、君的父化;官民关系的父子格局;师生关系、社会中的关系和宗教关系的宗法化及为宗法化服务的分封制、推恩制、恩荫制和养老制等其他行政制度的存在。从诉讼制度和司法选择看,宏观司法诉讼体制构思上的宗法性,父母官兼理司法,使他们象家长族长一样任意惩戒不消子孙。从汉代就有的议亲、议贵、议贤之惯例,到曹魏的八议入律,再到唐朝的八议等荫庇减刑制度,都对官僚功臣及其亲属在法律上予以减免刑罚的优待,几乎成了中国法律传统中的宪法性原则,都体现出中国古代司法和诉讼较强的宗族色彩。再从民事方面的规定看,严惩违反有嫡立嫡,无嫡立长的立嫡、继承原则的行为、特别打击收养异姓人为子孙以乱宗族的行为、严厉打击同居卑幼将人盗己家财物的行为、法律不承认亲子关系能合法解除、法律对婚姻家庭的宗法化规定,并依此对妻妾的地位名分问题和夫妻关系的相应规定无不透射出中国传统法律浓厚的宗族气息。 三、明显的伦理属性与人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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