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系学生各类评先评优中科研情况的认定及计分标准 (一)科研成果获奖计分标准 国 家 级 科 研 成 果 三 省 (部) 级 科 研 成 果 三 校 (市) 级 科 研 成 果 三 二 一 二 一 二 获奖等级 一 作者排名顺序 作者得分(分项) — — — — — — — — — — — — — — — — — — 国家 发明 .同一科研成果获不同级别奖励,取最高分计,不累加; .若该科研成果只有一位作者,则享受该成果第一作者得分; .若科研成果是合作项目,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如与其他教师合作,该研究生获得其相应排名得分; .若获奖科研成果公开发表,取最高分计,不累加; . 获国家发明专利成果应有专利证书,若该专利获得其他科研奖励者,以最高分计,不累加。 备 注 1 / 3 专利 (二)科学论文及著作计分标准(国内参照当年度南京大学来源期刊、扩展版期刊和学术集刊目录,以我校科学发展研究院核定的会议为准) 项 目 科 研 论 文 类 计 分 参加编著学术著作达万字以上 参加编著学术著作达万至万字 参加编著学术著作达万至万字 在全国性或国际性重要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 收入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论文集的论文 分篇 分部 分部 分部 参加翻译学术著作达万字以上 参加翻译学术著作达万至万字 分部 分部 、收录论文(源刊) 、收录论文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刊登的学术论文 国家期刊及扩展版发表的学术论文 学术集刊发表的学术论文 统计源刊发表的学术论文 独自出版学术专著 独自出版学术译著 分篇 分篇 分篇 国家权威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 计 分(分篇) 分篇 说 明 、合作成果根据作者先后顺序按(::或:)比例分配得分。若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排名第四以后作者不能分享该论文得分。第一作者和评奖人单位应分篇 分篇 分篇 分部 分部 明确为武汉大学,否则不加分; 、同一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转载),以最高级别刊物加分,不累加; 、所有成果加分均应有书籍原件证实,否则不得加分;参编、翻译著作文字在万字以下的,不得加分; 、会议宣读论文必须有录入该文的大会议程和论文集(论文集光盘);收入论文集的必须有论文集(论文集光盘),否则不予加分。同一论文在不同的学术会议上宣读或收录,计最高分,不累加; 、各培养单位应确定、公布本单位认可的权威期刊目录,鼓励研究生发表高水平科研成果。 、专业类普刊是指我系社会学、人类学、民俗学、社会工作专业认定的普通刊物,以及相关专业分篇 普通期刊 专业类的普刊 分篇 认可的有质量的普通刊物。每人申报限篇,以中国知网的检索为2 / 3 国外公开发表的论文 网上发表、检索的 分篇 准。 、、收录的必须是相关领域内重要的会议论文,其他结合实际情况,计分控制在分以内每篇。 3 /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2d1036af424ccbff121dd36a32d7375a517c6c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