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改名字的申请书要写什么理由才能被批准 1、姓名中带有生僻字。 目前公安部门的字库是最完善的,生僻字能打出来,但在其他部门的电脑上,却只能以拼音或者来代替。因为生僻字电脑打不出来。 在生活与工作中给你的人际交往和沟通会带来许多的麻烦,也会给人际交往带来影响,所以名字中有生僻字也成为了改名申请的最佳理由。 2、名字读起来让人产生岐义。 姓名中因为有谐音,便很容易让人产生岐义,并引起人们的嘲弄或者尴尬的情景出显,同时成为人们开玩笑的谈资,产生某种滑稽的效果。 在所有申请改名的理由当中,谐音产生岐义的情况也是最多的,这种情况也是属于申请改名字最好的理由。 3、重名。 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班级里有重名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班级里,同名同姓的人也不在少数。 重名太多的情况下就应该改名。重名也必定会产生一些不利的影响,这也是改名字的正当理由。 4、姓名和祖辈中的人重名。 现在年轻人基本上不按族谱来取名,免不了会发生和祖上重名的现象。 名字和祖辈上的人的名字重名。民警经过核实清楚后,一般也会帮对方办理。 5、夫妻离婚后带小孩,需要改名。 夫妻离婚后需要给孩子改名的也不少,这样的情况一定要经过孩子的生父同意后才能通过。 6、有特殊情况的。 其它特殊需要改名的情况,比如对于入赘、过继或被人收养而要求变更改姓名的,只要证明材料齐全,公安机关也会准予变更。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 2.改名理由怎么写 XXXX派出所: 本人儿子现用名XXX,男,民族,某年某月某日出生。现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出变更我儿子姓名为XXX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第1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以我现为儿子提出书面申请。 改名理由:由于当时起名草率,用字简单,没有注意到原名与其同辈长兄名字雷同,考虑到避免今后因名字而带来的诸多不便。今特此提出变更小孩姓名书面申请。我清楚地知道,这一个人行为会给贵所带来额外的工作,甚至影响到其他公民更为急迫的需求,望充分理解! 特此申请。 申请人:某某某 3.改名理由怎么填 改名字最好的理由就是“重名”或者名字中含有“生僻字” 如果您已经满18周岁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4.改名的理由怎么写 改名申请书范文一(重名情况的)改名申请书**市**区公安局:本人现用名***,男,汉族,***年*月**日生于**市****医院。 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更改为***,望同意为切!申请人:******年*月**日您可以访问渭水学子网()查看更多与本文《户口改名申请书范文》相关的文章。 5.改名申请理由怎么写 【改名流程】 首先告诉你是可以更改的,你的户口在哪里就到哪里的户籍部门去改,具体的步骤是这样的: 1:写更名申请(更名申请 XXX派出所,我叫XXX,性别,女,某年某月某日出生,现年22周岁,因周围四邻重名N人,给学习.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故申请更名为XXX,望批准.申请人 XXX 某年某月某日) 2:街道或单位的证明 (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5: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6.我想改名字、那个理由怎么填那个改名字的理由要怎么写才能有说服力 就说重名最易通过。 7.改名申请怎么写 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也就是说你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具体的程序是: 另外要提醒楼主的是,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另外补充下有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所以,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 对16岁以上公民更改姓名“从严掌握”,仅仅是公安机关内部规定,无可操作性的具体标准,且与《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有抵触之嫌,应无法律约束力。若一味拒绝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打起官司时,若公安机关不能举出公民更改姓名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公安机关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精神,公民申请更改姓名不应附加任何条件。公安机关在制定行政规章时,不能仅考虑公共行政权力,还要考虑整个法律体系的一致性。若认为公民改名对户籍管理、对公民违法犯罪信息管理可能造成麻烦和不便,从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权利,这样做是不对的。公民的姓名更改后,公安机关在各种档案信息中对公民的曾用名如实加以记载即可,公民以原名字存款、炒股、缴纳、领取各种保险费保险金,缔结合同后需要以新名字继续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只需到公安机关开具名字变化的证明即可。公民改名字应该不会对户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带来负面影响。 不过,现在是只要钱到位,就可以。所以你还是要关系比较重要。权威的官方说法都是次要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41bafc565ec102de2bd960590c69ec3d4bbdb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