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管理制度 一、机构管理 1.建立公司医疗保险管理组,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设立医疗保险办公室并配备一名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医疗保险工作。 2.分店成立医保管理小组,由店长、药师、领班组成,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布置医保工作。店长负责对店内的药品安全、配药行为、处方药管理、合理收费、优质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3.贯彻落实医保管理中心有关政策规定。 4.及时查处和纠正违反医保制度规定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二、药品管理 (一)药品采购 1.分店所经营药品由公司总部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细则》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择优采购和配送。 2.医保定点分店按照2010年版《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配备足目录内90%以上的药品,并标明医保用药,满足参保人员选购。 3.分店应严格按照公司《药品经营管理制度》对药品的进、存、销进行规范管理。 (二)药品储存 1.药品应按规定的条件储存,保证储存药品的质量。 2.按照《药品经营管理制度》分类陈列并有明显的分类标识。 1 (三)药品销售 1.规范配药行为,对购药者应认真查验和身份核实,对提供的处方进行审核,严禁冒名配药;严格执行急、慢性病配药限量管理规定,不超量配药。 2.药品销售应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处方药必须凭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的医保处方可调配、销售处方药。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须经处方医师更正并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处方应保存2年以上,以备核查。 3.药品销售必须打印与药品基本信息一致的电脑购物小票。 三、服务管理 1.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处方调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营业员要对所经营的药品适应症、用法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项熟悉,店长要每天考核,随机抽查,督促学习。 3.营业员要着装统一整洁,服务主动热情,使用文明用语,用普通话准确的解答参保者咨询。 4.做好基本用药目录缺药登记,免费为参保人员寻找新特、急救等急需药品。 5.设置夜间售药服务窗口并有服务电话,提供24小时售药服务,悬挂“定点标牌”方便参保人员视牌购药,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和“投诉箱”,公布监督电话。正确及时处理医保购药人员的投诉、努力化解矛盾。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4511f3cee06eff9aef807a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