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药管理制度_安全用药管理制度规定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_安全用药管理制度规定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篇1 一、临床用药是使用药物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医 疗过程,临床用药管理的终结目的是合理、安全用药。 二、临床医师、药师、护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尊循合理、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加强合作,知识互补,共同为病人用药的安全性负责。 三、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书写处方权限,没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医务人员一律不准开写处方。 四、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药品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在医疗过程中,需使用自费药品的,要经患者或患者家属签字同意。 五、在临床诊疗中,医生要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范围的用药,必须在病历中做出分析记录。 六、药房设有处方权签字留样,药品发放人员须在核对处方签字后方可发药。 七、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1、护士、医生和临床药师一旦发现可疑药物不良反应,立即报告病人的主管医生,并通告医务科及药房。 2、药房在接到通告后,药师应即时前往调查,要与临床医师沟通,降低病人用药风险,分析因果,填写“药物不良报告表”并按程序上报。 3、在病历上记录发生的不良药物反应及采取的措施。 4、临床医师与药师及时跟踪随访所报告的不良反应,记录不良反应的治疗及预后情况,评价所报药品不良反应或药物相互作用,如有重要发现及时通知医务科。 5、医务处及药房将本院发生的药物不良反应及时通报临床医师,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同类事件重复发生,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八、建立药品召回制度,凡发生、发现和高度怀疑药品质量与药事工作质量的问题、事件,可能影响病人安全与诊疗质量时,要收回药品,由霍丽梅管理,不得再流入药房。 九、严格监督考核,把安全、合理用药与药事服务作为考核医师、药师、护师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评、聘参考指标。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篇2 1、 为加强医疗安全管理,提高医疗工作质量,保障病员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院的工作秩序,必须遵守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积极预防和正确处理医疗事故及差错。 2、 提高药品管理人员素质,加强用药安全教育,将药品质量作为检查药剂科工作质量内容之一。 3、 健全落实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处方调配制度和《处方管理条例》,使病人得到安全、有效的药疗服务。 4、 药剂人员应对工作极端负责,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保障病人的用药安全。 5、 病区护理人员就加强护理安全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使病人得到及时安全的药物治疗。 6、 加强毒、麻、精神药品的管理,严格按《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量开具处方,不得滥用,以免产生不良反应。 7、 加强医师对《处方管理办法》的学习,正确开具处方、使用药品为病人治疗,防止不良反应的发生。 8、 加强库存药品的防火、防霉变、防鼠工作,保障药品质量。 9、 严格保护性医疗制度,加强安全监督,层层把关,各科室充分发挥主管负责人的监督指导作用,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篇3 一、遵医嘱及时准确用药。 二、用药要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准确掌握给药剂量、浓度方法和时间。必要时病人参与确认。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57348a7af02de80d4d8d15abe23482fb5da02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