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缇萦救父 作者:郭俊臣 来源:《初中生(二年级)》2007年第11期 【原文】 文帝四年中,人上书言意①,以刑罪当传②西之长安。 意有五女,随而泣。意怒,骂曰:“生子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于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乃随父西。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称其廉平③,今坐法当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④,虽欲改过自新,其路莫由,终不可得。妾愿入身为官婢⑤,以赎父刑罪,使得改过自新。” 书闻,上悲其意,此岁亦除肉刑法。 (摘自《史记·扁鹊仓公列传》) 【注释】 ①意:即缇萦之父淳于意,淳于为复姓。名医。②传:押送。③廉平:廉洁、正直。④不可复续:不可能再生。⑤官婢:官府的奴婢。 【提示】 这篇古文叙述了汉文帝四年中,淳于意的小女缇萦为了赎回父亲的肉刑罪,大胆上书皇帝,痛陈肉刑法之弊,自愿纳身救父的感人情节,表现了缇萦对父亲的真诚孝心。 【训练】 1 指出下列加下划线字的意义和用法。 (1)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 ) (2)于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乃随父西( ) 2 写出下列加点的虚词指代的内容。 (1)齐中称其廉平(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59adcae24c52cc58bd63186bceb19e8b9f6ecf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