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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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管理

作者:徐淑英

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3年第10



徐淑英

摘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笔者结合工作实际,针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论述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管理的工作实践及政策建议。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管理

众所周知,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财政部于20121129日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 号),要求自2014 1 1日起施行。明确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本单位财会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机构建设,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强化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处理程序”、“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建立会计机构,配备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会计人员。”从中不难看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管理是会计控制中的关键因素。

一、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现状

据大理州州级94 个部门171 个行政事业单位在岗财务人员基本情况统计,截止2013 7 10 日,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在岗财务人员共计499 人,其中具有会计从业资格人员406 人,未持证人员93 人,涉及68 个单位,占在岗财务人员的18.6%,涉及单位数占统计数的39.8%另一方面,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大多对会计人员的配备要求不高,会计人员普遍业务素质偏低,系统学习过专业技术的会计人员比较少,很大一部分人属半路改行,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不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未掌握会计人员所需掌握的财经类专业知识和执业技能。据统计,上述在岗财务人员中,会计、审计、财税与金融专业人员有216 人,仅占43%。在岗财务人员中,(硕士)研究生学历有13 人,占3%;本科学266 人,占53%;专科学历183 人,占37%;高中及以下学历37 人,占7%。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130人,占在岗人员的26%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财务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且业务素质偏低,会计法律法规知识缺乏,致使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存在较多问题。原始凭证审核不严: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在经济业务活动中所取得的原始凭证在填制单位的印章、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以及领导审批意见等方面要素不全、不规范,无明细、无经办人签名、无附件,有的甚至使用非法票据、收据入账,原始凭证审核把关不严。记账凭证填制不规范:记账、结账、错账更正不规范,日记账未做到日清月结;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不按规定日清月结,对于账簿错误的更正没有使用正确的更正方法,而是使用涂改液直接涂改,且修改的地方未加盖个人印章;实行会计电算化的个别单位打印出来的机制记账凭证未按规定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印章或者签字。不相容岗位未分离: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业务交叉过杂,人员兼职过多,职责不明确,会计出纳由一人兼任,既管钱又管账。还有的单位以提高工作效率为由,为了方便,全部银行存款印鉴由会计或出纳一人保管,资金监管存在严重的安全漏洞。会计档案管理不规范:部分单位在会计档案保管方面,没有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整理立卷,装订成册,有些凭证、


账簿、报表没有及时分类归档保留,编制档案管理清册,相应的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也未建立,会计档案管理方面存在安全隐患。

三、以人为本,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管理

基于对上述财务人员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会计控制”中的重要性的认识,大理州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对大理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在岗财务人员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清理整顿,规范管理。

1.未持证在岗财务人员:清理整顿,限期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的有关规定,要求凡任用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单位进行限期整改,未持证在岗财务人员务必在2015 7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在限期内不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单位应重新任用已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单位不得任用在纪检、审计等部门有不良记录的财务人员。同时明确,单位在限期内未按照上述要求整改到位的,视为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并规定:一级预算单位整改不到位的,州财政停拨其经费,直到整改到位;二级预算单位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其财务单列资格,并入一级预算主管单位核算。

2.单位新任用财务人员:备案登记,动态管理。自2013 8 1 日起,大理州州级各行政事业单位新任用财务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实行备案登记。单位应在任用新的财务人员前一星期提交《州级行政事业单位新任用财务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及新任用财务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州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备案登记。通过备案登记,将初步实现对州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动态管理,进一步提升州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3.单位待持证在岗人员:统一考试,持证上岗。各行政事业单位在岗财务人员中未持证人员,需在整改期限内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三科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可在规定时间内到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单位已持证在岗财务人员: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根据《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云南省辖区范围内所有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均须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 学分。各单位在岗财务人员应按照会计人员从业基本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加强专业学习,更新知识、拓展技能,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管理,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中的“会计控制”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能动作用,全面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应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全面做好各项会计考试考务工作,创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方式,加强会计队伍建设,更好的服务于广大财会人员,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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