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河北省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标准(试行)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 价 标 准 分值 评估方法 自评得分 复评得分 1、制定本区域教育信息化“十二五”规划、县区城域网建设规划,并纳入本地区教育综合发展规划之中。规划要有科学性、前瞻性,操作性强; 2、有充足的人员编制(具有组织管理能力、一定教学经验和专业技术特长的人员组成),能够满足日常工作需要; 县(区)电教馆(站)、网络信息中心管理职能和自身建设 (5分) 3、建有县级教育网站和教育局网络中心机房(配有足够的服务器、交换机、存储等网络设备,有防火墙、网络版杀毒软件等,配有空调、消防、安防等机房辅助设备和UPS电源,每人1台计算机),搭建服务于教育教学需要的数字化教育服务体系和教学资源服务平台,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4、县(区)电教部门组织指导中小学校信息技术应用的普及与深化,有具体的规划方案、目教育信息化建设 教育信息化经费(2分) 有能够满足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经费保障,逐年递增。 标任务、举措与成果; 5、重视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完成省教育厅中小学教师、教学管理干部信息技术与远程教育应用能力普遍培训一遍的任务。 1-1 2-1 3-1 4-1 5-1 实地查看、座谈、查资料 1-2 座谈、查档案 学校教育信息化环境建设 (4分) 1、完全小学以上学校校园网建成率80%,校园网络设计合理、功能完善,高速联通互联网,乡镇以上小学达到4M及其以上带宽、中学达到10M及其以上带宽; 2、网络覆盖学校所有教学场所,确保全天候网络畅通;有校园网络安全措施,有效隔离不良信息;防范病毒;按时备份数据; 3、建立独立校园网站,搭建教师网络教研平台和学生自主学习、探究的学习平台; 4、班班通建设:高中每个教室班班多媒体且通网络;乡镇以上初中、小学至少每4个班有1个公用多媒体教室或1套移动多媒体设备。多媒体设备包括:计算机、投影机、大屏幕显示设备(有条件的学校可配备交互电子白板)、实物展台等。 1-1 2-1 3-1 4-1 实地查看、座谈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 价 标 准 分值 评估方法 自评得分 复评得分 1-1 信息技术教育、教学 (4分) 1、 按国家规定开足开全信息技术课程,每周至少一节信息技术必修课; 2、 有满足信息技术教学需要的计算机网络教室,计算机数量达到学生每人一机; 3、 配备满足教学需求的专职信息技术学科教师(要求教师专业对口,学历达标); 4、 信息技术教师能够积极主动开展教学创新。 2-1 3-1 4-1 实地查看、座谈、查资料 学科教师教育技术能力 (5分) 1、教师能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和多媒体网络资源开展教学;信息技术应用的学科覆盖率不低于80%,电子教案率不低于60%,课时覆盖率不低于50%; 2、校领导班子100%、专任教师95%、信息技术教师100%能够熟练应用信息技术办公、教学; 3、50%以上的教师能够参与信息技术资源开发与建设; 4、学校根据实际每学期对教师进行深化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培训1-2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研讨。 1-2 2-1 3-1 4-1 查资料、座谈 资源建设 (5分) 1、有教育信息化应用的专业书籍、刊物和电子期刊库; 2、建有服务于教育教学需要的校本资源库(学科门类齐全),容量50G以上。能够做到定期对教学资源进行整理、更新,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3、建有满足学生自主学习需要的网络课程或者学习资源库,学科覆盖率达到50%以上; 4、有效联通和使用河北远程教育网平台和资源。 1-1 2-2 3-1 4-1 实地查看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66d2353a16925c52cc58bd63186bceb18e8ed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