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几点建议 摘要:本文旨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有关财务管理方面所出现的问题及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 财务管理 对策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兴起的一种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行业,它的发展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据笔者调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其发展中,在财务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加以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1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缺乏专业会计人员和业务知识 由于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大都是种养殖大户和社会能人担任,所聘用的人员也参差不齐,缺乏会计专业知识,从而导致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不规范。 1.2 没有及时规范建帐 在取得工商部门登记营业执照后,没有设立总帐、明细帐和现金存款日记帐;有些虽然设立总帐、明细帐,但是各项业务只登记在现金存款日记帐中,没有真实反映在总帐和明细帐中。 1.3 会计资料收集不够规范和齐全 用白条代替收款或付款凭证入帐,有的只是零碎地把会计凭证夹在一起,没有按规定装订成册,有的甚至无档案柜。 1.4 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 没有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有的虽然制定了制度,挂在墙上作为摆设,但执行不到位。 1.5 没有配备专职会计和出纳 有些聘用的会计、出纳不具备会计从职资格,无证上岗;会计、出纳岗位有理 事长、监事长或本社社员代理,或聘用村会计、出纳兼任。 1.6 没有固定的财务公开栏 没有定期向社员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和经营成果;有的即使公开了,也是只公开几笔数字,而没有详细公开内容,社员看不懂。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公开民主监督管理制度落实方案不完备,监督不力,造成有些合作社执行该项制度时不认真、不严格。对财务公开民主监督管理工作未能做到按月或按季及时公开,按时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无法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1.7 没有盈余分配 有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存有小农经济意识,认为在销售农产品或进生产资料中产生的一些盈余,应成为个别社员所有,不愿意入帐后再分配,所以不记帐。 2 发展建议 2.1 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加大宣传力度,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制度及方法及时印发给各社。专业合作社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货币资金收支业务,应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的规定,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实行钱、帐、物分管,相互制约和监督。专业合作社的日常开支,要区分不同性质,不同额度分别审批,经办人要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对重要或额度较大的资金支付业务,应当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风险;对为组织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如招待费、通讯费、交通费等)应制定开支标准,核定定额,先审批后开支,严格控制;对资金、商品物资的流通必须制定严格的交接、运转手续,经手人、保管人、批准人的签字必须齐全,做到各负其责。同时出台一系列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意见,把财务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进行考核,帮助专业合作社制度和完善有关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 2.2 建立盈余分配机制 一是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用于专业合作社扩大再生产和拓展服务领域,增强7ECF专业合作社的稳定性,达到以社养社,加快发展的目的;二是向成员进行分配,即按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合同或协议,对社(会)员实行二次返利。 2.3 规范管理使用财务票据 合作社要重视内部票据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建立必要的使用责任制度,加强空白票据的保管及使用登记,防止票据流失毁坏,乃至造成社会性的风险责任。 2.4 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合作社人员整体素质 农经管理部门应注重合作社会计人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学习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对合作社财务核算工作的政策与业务规定,熟悉相关的法规与制度规范;努力学习掌握系统化的会计基础理论,熟悉专业合作社独特的生产经营模式,了解不同类型专业合作社在财务处理中的特殊要求,灵活分析其与传统企业、其他部门、经济组织等的共同点和区别点,因地制宜地开展日常工作;加快知识更新,积极参加后续教育,加强对《农民专业 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和职业道德要求的培训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自觉规范职业行为和遵守各项财务职责;经过培训考核,对成绩合格并能坚持原则的人员统一发给会计上岗证,确认其从业资格,以激励他们的敬业精神,真正做到在其位,谋其职,尤其是在处理财务业务时,能把好政策关、制度关,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监督作用。 2.5 规范档案资料管理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必须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执行。要求单独开户,单独记帐,帐册齐全,做帐规范,报帐及时,农民专业合作社所有的经营收入和经营支出都必须登记入帐。会计资料收集齐全,会计凭证按规定装订成册,统一保管。 2.6 注重专业合作社财务公开制度的完善 一是在专业合作社财务公开的内容上完善,将专业合作社财务公开的内容制度化,应公开的全部公开;二是在专业合作社财务公开的时间和方式上完善,注重按期公开随时公开,公开内容不仅仅限于用专业合作社财务公开栏单一形式进行公开,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社员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面对面地向社员公开;三是完善专业合作社财务公开审计制度。组织监事会对财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把民主管理贯穿于专业合作社财务公开的全过程;四是完善专业合作社财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公开后要及时听取社员意见,对社员提出的要求和问题作出详细的说明和解释,不可认为只要公开就完成了任务;通过合作社财务公开制度的完善,确保专业合作社经济行为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3 结语 总之,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使农民“小群体”对接“大龙头”和“大市场”,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向更高层次迈进的根本途径。着眼以工业化思路抓农业和解决农产品“卖难”,坚持“抓中介,活流通、强服务、保增收”,持续培育壮大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形成“组有专业大户、村有专业队伍、镇有合作公司、县有合作集团、产业有专业协会”的综合服务体系,支持和推动现代农业加速发展。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76041b489eb172ded63b7b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