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平台开展在线供应链金融的探索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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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平台开展在线供应链金融的探索与实践

作者:吴孟林

来源:《中国金融电脑》 2017年第12



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是世界性难题,世界各国都在探索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融资模式。供应链金融作为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创新融资模式,是金融业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抓手,利用应收账款发展供应链金融作为中小微企业增加融资渠道的重要途径,成为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有益尝试。

在线供应链金融在以互联网技术为代表的信息科技的快速发展和应用中应运而生,它依托核心企业,将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与其上下游企业连接成一个整体,以真实贸易为前提,采用自偿性融资方式,通过整合供应链的“信息流、物流、资金流”,向供应链中的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产品和服务。

按照质押物区分,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主要包括应收账款类融资、存货类融资、预付款类融资三种类型,其中应收账款类融资是最主要的融资模式,本文主要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开发运行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来分析讨论在线供应链金融。

一、在线供应链金融的特征和优势

1. 充分发挥了信息科技的驱动作用

当前,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日新月异,使得供应链信息化、平台化具备了技术上的可行性,依托于先进的网络技术,供应链金融拥有了更好的连接手段、融通手段和风控手段,构建了全程直通、高效处理的在线服务平台,将金融服务在线对接到产业链中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中,利用平台的数据获取能力和分析能力,可快速了解企业资金需求特点,实现高效的融资对接。在风险防控方面,通过对产业链中物流、信息流的实时掌握,将金融业务场景化,改变了风控模式,降低了风控成本。

2. 通过信用创造提高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可得性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最主要瓶颈在于自身信用不足,多数小微企业所在地域分散,缺少优质的固定资产作为抵押品,难以甄别其贸易背景的真实性,而传统的融资模式是对企业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静态的信用评估,因此增进信用控制风险是打破瓶颈的关键。

在线供应链金融转变了仅对中小企业自身信用进行评估的视角,降低了金融机构对财务指标等静态指标的要求,通过充分依托核心企业,挖掘产业链中的信用信息,以及对交易中产生的订单、应收账款、存货等流动资产的充分运用,为银行放款提供保障,实现为其上下游小微企业提供融资,通过延伸核心企业的信用来提高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可得性。

3. 在线供应链金融契合我国产业结构特征

据商务部研究院韩家平统计,我国目前应收账款总规模已超过10 万亿元。应收账款总量虽然巨大,但对于数量众多的中小微企业而言,其融资需求非常分散,大多是小金额、批量化的,属于金融长尾部分,如何激活它一直是难以解决的问题。

应收账款融资作为一种新的金融业务模式,它的本质是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通过“挖掘核心企业信用、盘活企业存货、用活应收账款”等路径,将金融资源投入到相对弱势的


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同时,我国互联网发展和普及水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渗透非常强,具备全面发展在线业务的技术条件。因此,从国际经验与我国国情来看,发展在线供应链金融,对于缓解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具有深远影响。

4. 促进产融深度融合

在线供应链金融作为服务实体经济的有效手段,天然具有促进产融结合的特征。传统的银行授信方式依赖企业的财务指标、经营指标等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价来决定授信。在供应链模式下,银行更关注企业之间真实的贸易往来,实时掌握、挖掘和分析供应链企业数据,实时捕捉、识别和判断企业的融资需求,商业银行原来孤立、静态的授信方式转变为动态、系统的授信方式,银行由“被动银行” 转变为“主动银行”和“互动银行”,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实现了更深度的融合。

在线供应链金融通过基于流程和数据的产融结合机制,在协调各个利益相关方行为的同时产生协同效应,这种产融结合的协调机制,也正是供应链金融的价值所在。

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实践

我国应收账款存量市场规模大,增长速度快,市场发展空间巨大。应收账款规模的不断增长为我国在线供应链金融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困难。

第一,独立建设在线供应链金融平台的门槛较高。在线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日趋平台化和生态化,它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平台建设方的信息整合与分析能力,无论是金融机构、产业巨头还是其他电商等平台,要打造供应链生态圈,必须具备全面的信息获取、整合分析、风险控制能力,才能满足进入这一领域的条件,大量中小金融机构、企业没有足够的资源和实力来独立建设平台,制约了在线供应链金融产品的覆盖和供给。

第二,中小微企业在供应链金融中常处于弱势地位。银行、核心大企业、电商平台、物流企业等主体开发建设在线供应链金融平台,各自都有其自身的资源或技术优势,虽然在客观上发挥了支持上下游企业的融资需求的作用,但他们发展在线供应链金融主要是基于自身的商业利益追求,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内生动力不足。中小微企业规模较小,在产业链中话语权和议价能力不强,处于产业链的弱势地位,在供应链金融活动中自身权益难以保障。

第三,市场发育不足,依靠市场自发力量难以撬动应收账款融资市场。在线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由于企业认识和信用环境的约束,纯粹依靠市场自发力量实现应收账款融资内生发展的路径还不成熟。部分核心企业配合上游企业办理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意愿不强,有些核心企业的上下游企业归属地在异地,上下游企业分散在不同地域、行业,缺少跨地域、跨行业的开展供应链金融的信息基础设施。短期内,还需要各级政府加强政策引导,采用行政手段进行宣传推介、协作推进、配套激励,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

为解决应收账款融资中的突出问题,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在人民银行总行的指导下,积极借鉴国际经验,于2013 年底组织建成了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 以下简称“平台”),2016 3 月开通在线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模式提供在线供应链融资服务。

1. 平台运行模式

基本的运行模式是平台作为“中间系统”, 一端连接核心企业财务管理系统,一端连接资金提供方,实现历史交易信息、账款信息、付款信息、回款账户等业务数据从企业到银行的自动传输,平台成为核心企业与资金提供方之间的信息纽带,信息实时互联互通,通过业务数据的在线自动传递,实现全流程、高效率、可持续的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使应收账款融资数


据能够自动、准确、快速交互,实现从融资申请、融资审批、发送质押/ 转让通知到快速放款的全流程融资模式,助力核心企业的上下游企业完成快捷、批量、持续融资。

在线供应链融资业务模式已得到核心企业和资金提供方的普遍认可,截至2017 8 月底,平台上已形成链上企业3 家以上且在平台开展业务超过10 笔的核心企业供应链423 条,涉及上下游企业共3500 余家,累计实现融资超过1.3 万笔 , 金额超过3000 亿元。平台初期采用非系统对接的手工方式开展供应链融资,2016 3 月开始启用基于系统对接的在线融资模式,目前已有长虹集团、奇瑞汽车、特变电工等40 家核心企业以及中国银行、徽商银行、郑州银行等10 家商业银行已与平台开展系统对接,为加入供应链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2. 平台的优势

平台由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运营,征信中心负责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和运行,为金融机构和社会提供广泛服务,是我国金融体系最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之一。平台充分依托了征信中心的资源优势和社会公信力,定位于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金融基础设施,是专门服务应收账款融资的全国性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另外,平台是独立的第三方平台,不以盈利为目的,能够公平公正地平衡平台各参与方的商业利益。

相对于与商业银行和大型企业等主体建设开展在线供应链金融业,与平台对接有着一劳永逸、事半功倍的好处。在接口开发方面,如果核心企业与资金提供方系统直连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由于各家的接口规范和标准不统一,核心企业需要做大量的系统改造和重复开发接口工作。而平台作为“中间系统”,在与众多核心企业和资金提供方对接的基础上,建立了统一的接口规范。因此,核心企业只需与平台对接一次,即可实现与平台所有资金提供方的对接,从而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在成本方面,只要一次性与平台对接,就可以立即联通多家平台参与方,相比较“一对一”重复开发系统,为用户节省了重复开发的工作和成本。

2017 9 1 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正式颁布,法律明确鼓励付款方通过平台确认债权债务关系, 进一步提高中小微企业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平台作为金融基础设施的法律地位进一步得到明确,在当前国家良好的政策环境下,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要围绕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立足点,以普惠金融的视角,充分依托核心大企业,重点向在应收账款融资中存在困难的中小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覆盖,不断扩展在线供应链金融应用的深度和广度,在行业发展中发挥基础性、引导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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