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各位车主: 为了加强本小区的物业管理,规范小区停车秩序,保障小区内交通设施正常使用和车辆安全及道路畅通,经公司研究并报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决定从2013年元月1日起对进入小区的车辆收取场地占用费及停车服务费,具体规定及收费标准如下: 一、公司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范围内提供场地及停车管理服务,凡进出小区的车辆实行登记制度,并随卡发放车辆进出时间联系单,一车一卡,凭卡放行; 二、进入小区的车辆须服从当班保安人员指挥,驶停入不影响交通和业主正常使用的指定位置,禁止在小区停放3吨以上货车; 三、收费标准: 1、业主车辆收费标准:月票每辆每月60元,年票每辆每年600元; 2、外来车辆收费标准:月票每辆每月80元,年票每辆每年800元; 3、临时停车收费标准:累计时间在2小时以内不收费,2小时至12小时收费5元,12小时至24小时收费10元;超过24小时按此标准,每天连续24小时收费; 4、自行车停放,原则上不收取费用;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收费标准待小区内建好固定停车棚后另行制定; 5、本收费标准为2015年度标准; 五、本通知解释权归物业管理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84bc8b34593daef5ef7ba0d4a7302768f996f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