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客户资料管理规程 1.0目的:加强客户资料的管理,建立准确、详实的客户档案。 2.0范围:物业管理处内部 3.0定义:客户资料变更包括客户所属物业发生产权转让,导致客户资料变更,客户家庭人员的自然增减;客户将所属物业转租他人,而导致资料档案的增加。 4.0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客户所属物业的产权转让; 4.1.1合同双方需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4.1.2提供产权转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1.3原客户退还相关资料及物品: 4.1.3.1《业主公约》、《房屋使用说明书》、《房屋质量保证书》; 4.1.3.2已办理的全部住户智能卡、车辆出入IC卡; 4.1.3.3缴清有关水、()电、气及管理服务费; 4.1.3.4档案资料存档或销毁; 4.1.3.5购买车位的客户应退还车位,并结清相关费用。 4.1.4现物业所有权人按《客户入伙作业指导书》办理入伙手续。 4.2客户家庭人员的自然增减,按正常申报程序到管理处办理。 4.3客户将其所属物业转租: 4.3.1租赁双方到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4.3.2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3.3明确管理服务费、水、电、煤气费的承担方; 4.3.4租户按《客户入(退)伙作业指导书》填写有关资料,缴纳有关费用; 4.3.5申请住户卡按住户智能卡相关程序办理。 5.0参考资料:办理入伙手续所需各类表格。 感谢您的阅读!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8958a7c876a561252d380eb6294dd88d1d23d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