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材料:生活中理性和感性哪个更重要

时间:2024-01-02 08:32:40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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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理性的定义是:寻求有效的方法去达到目的的行为称为理性。

一、首先我们先来看一下辩题:生活中理性和感性哪个更重要?请注意我们的讨论范围是生活中哪个更重要.那么怎么界定哪个更重要呢,我方认为能带来更好的更优越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情感更重要。

二、我方对理性的定义是:寻求有效的方法去达到目的的行为称为理性。(社会生活是离不开社会规律,即理性的)

三、理性能带来更好的生活,所以理性更重要。 ,实例论证。

什么是理性,必须先明确一个前提:这个世界的万物发展是存在规律的。重视并遵循规律的一般是理性的表现。大到治国平天下,小到修身齐家,都离不开一个理字,所谓理,也正是我方要论的主题:理智。理性一般遵循规律(规则),感性一般轻视规律(规则)。对于同一件事,感性多与喜好联系在一起,它多与行为人的情绪,性格联系在一起,而理性则与客观条件,规律紧密结合,它更加注重的是结果与效率,是事情本身。试想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大事小事,我们决断的依据是什么?是这件事我不想做,我不喜欢这样做,所以我们这样做吧那样做吧?还是全面考虑客观因素,缜密分析,全力行动以使事情得到百分的成功呢?再想这两种行为方式的结果,哪一种更适合用于生活呢?人具有社会属性,人的生活也无法脱离社会交往而单独存在,所以,你自己喜欢与否还不够,还要考虑社会因素,既然考虑社会因素,也就论证了我方观点。理性一般追求效率,感性一般不计成本。

举个例子,某天你回到家正在换鞋子,你老婆闻到你臭袜子的味道,大呼受不了,要你穿上鞋子。然后她又要你脱了袜子好拿去洗,于是你就有要脱鞋子,但是她因为受不了味道就是不肯定你脱鞋子。OK,下面她就提出一个宇宙霹雳无敌的要求:让你穿着鞋子脱袜子。按照对方的观点一定会很高兴的接受吧?按此推理,今天你的袜子脱不下来,那么明天你的其他事情就也不会有好的结果。按照感性的生活方式生活,生活将会无比糟糕吧,照此还何谈更好的生活?

重视并遵循规律的一般是理性的表现 理性一般追求效率。

主要是理性能成事,克制欲望

人类的欲望是花样繁多千奇百怪的。但是由于客观规律的存在,有些欲望是可行的,而有些欲望则是不可实现的。而理性表现为遵循规律,人又表现为充满欲望,于是理性人就表现为压抑欲望。

这是理性的第三条描述。 论证:我方例子:

1、中日问题,要发展,不能盲目仇日。这是中国人民的理性,它让中国更加强大。

2、唐玄宗与魏征。以人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唐玄宗不计个人好恶重用魏征,开创一片开元盛世。 对方例子:

1 周幽王烽火戏诸侯

我们的观点:现实生活中到处可以看到有人在争论,争论中他们都喜欢说一句话:按理说或你讲不讲理.这些虽然通俗,但很贴切,真实.如果以情在先,往往使事情偏离正轨,而讲理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可以说是行为准则,我们上学就要学道理,四有新人准则里就有讲道理这一项,所以,理在情先.

对于情理孰先孰后之论,我认为关键在于:谁才是人们行为处世的真正准则。

我认为,情是由人类心中的想法所直接决定的,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同时也因人而异,使人们行事带有很多偏颇。 (第一页)


反观之,理是人们综合了社会经验和以往成功失败的教训而获得的准则,是最能够体现社会公平公正性的指导性准则,依情行事会走向偏颇,而依理行事就能够让事情沿着成功之路前行。

同样一个人,情绪化的人行为就远不如理智的人行为来的正确,虽然情能给人行为的原动力,但是理才是人行为的指示器、风向标。 如果一直把理归为情的衍生物,这是不正确的,理是综合了社会公理和人类情感共性而形成的一种准则。有理指导的世界将能够走向更完善更稳定的方向,而以情为主导的世界却只会有更大的分歧和矛盾,这是由于理的唯一性,而情的差异性:理是唯一的,不可辩驳的,人人都只拥有一种理;而情是各异的,人与人之间有可能因为情的不同而产生不同,进而发生摩擦产生矛盾。

因此,理在情先........

现在是一个法制的社会,依法制国也一直是我国的中心政策之一,那些说中国政治腐败的也就是抓住了官员讲情不讲理的问题,可见,理应该在情先,才能让社会公正.

回顾中国古代三千年,君主帝王凡是重私情而轻事理的,有几个得而善终?再看仅有的几位闪耀着光芒的大帝,可不都是以理为先么?

再回到现在,纵观世界强国,有哪个是遇事以人情为解决之道的?外国人连吃饭都是AA,这样普通的事中都表露出他们公私分明,决不因情废理的行为准则 所以说:理在情先

理就是判断的标准! 如果没有理,那么我们就也根本不知道是理在情先还是情在理先这个问题,当然是以理服人

如果正方说,我们在认识事物时首先都是:感性认识,而后才是“理性认识”对于这一点,怎么破呢?

可否说 那是人的本能反映,也就是人的不可避免的局限性,但是,存在着的就是正确的吗?我们应该 理在情先,不要让“情”蒙蔽了双眼。想想“东郭先生”的故事吧!感情用事,没有“理在情先”结果怎一个“惨”字了得啊! (嘿嘿!

这样可以吗?我将判断标准分为两层次“先知,先行”

首先从先知来讲,先知就是对待事物和关系时,一方出现在一方之前。而“理”是客观存在的事物规律,“情”是因感知外界事物引起的感情,情绪。所以以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只有当客观规律,道理客观存在的时候,人才由此去感知,去认识,从而产生个人的主观情感,情绪。《原道》中说道“性是于生具来的,情是接于物而生,没有凭空而出的情,也没有不引起情的理”因此从先知的角度看理在情先。 其次从先行来看,先行就是面对事物的及关系并将判断和选择时对之首先进行考虑。然理是事物的规律和及是非得失的标准,根据。情是主观的个人情感,那么有理性的人在做事时,必定以理来来指导自己的行为,固然情在生活中启到非常重要的角色,但这并不代表情支配了我们的生活,我们不会恣意放纵我们的性情,我们用理去决定。在“情”和“理”中人选择了理,所以才有今日人类的繁荣稳定。 同时满足这两个标准,所以“理在情先” 论据一: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 论据二:在理才有法,合理才合法。

论据三:不依规矩,不成方圆,这里的规矩就是理。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理在先,情在后。理愈明,情愈浓。 ( 第二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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