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佳泰会计师事务所 财务报表审计由公司提供的资料 (以下资料,单位有则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复件扫描) 2、成立批文及批准证书(如有,含企业各类资质证书扫描)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件扫描) 4、税务登记证(国、地税证复件扫描) 5、外汇登记证(外资企业提供)。 7、企业所有验资报告(扫描) 8、上年度审计报告(如没有为会计报表) 9、公司章程 11、科目余额明细表(本位币),电子版、一到末级) 12、银行存款对账单(各账户对账单的最后一页)及余额调节表(审计截止日)扫描 13、审计截止日的存货、固定资产盘点表 14、纳税申报表(12月的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 扫描 15、银行借款及其他借款合同(以年末有余额数为准) (如有则提供)扫描 16、长期投资合同、协议 (如有则提供)扫描 17、重要资产产权证明文件(房产证、行车证、土地证)以及重大资产购建合同及发票 扫描 18、重大经营业务购销合同 扫描 19、会计报表(原件); 20、租赁合同(办公地) 扫描 21、其他重要资料及法律性诉讼文件扫描 22每个科目复印凭证一号(含原始凭证)(与约定书、声明书、报表当面交询证人员)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8ec81bc8762caaedd33d49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