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乡土社会法律秩序的建构——《乡土中国》的启示 谭雅颖 【期刊名称】《湘潮:理论版》 【年(卷),期】2011(000)007 【摘 要】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一部法律如果不能够实施的话就是一部死法。良法首先必须是活法。而中国乡土社会是一个无为而治的礼治社会。法律怎样才能渗透到这样一个传统的"无讼"社会中呢?怎样的法律才能在这样一个社会中得到真正的实施而不是被搁置呢?本文从建构中国乡土社会的法律秩序这个角度出发,来探讨适合中国乡土社会的法律。 【总页数】2页(P49-49,51) 【作 者】谭雅颖 【作者单位】湖南工业职业学院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920.0 【相关文献】 1.乡村社会巨变与农村研究进路——以《乡土中国》与《新乡土中国》为范例的比较研究2.转型中的乡土中国:礼俗社会到法理型社会——以《乡土中国》为切入点3.论乡土社会法律秩序的构建——以《乡土中国》为例的分析4."新乡土中国"社会团结的秩序基础研究——兼论新中国成立70年来乡村社会秩序建构5.乡村巨变:社会转型还是国家转型?——从《乡土中国》到《新乡土中国》再到《乡村社会关键词》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90aa99c0ba1284ac850ad02de80d4d8d05a01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