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中国传统乡土社会伦理 《乡土中国》是中国最重要的社会科学家费孝通先生一部影响深远的社会学著作,成书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全书由14篇文章,依次是: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 理解《乡土中国》,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言:《乡土中国》这本小册子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土性,也不是说中国农村社会的乡土性,而是说中国的文化是乡土性的,从更深层来说费老的《乡土中国》意在构建中国社会特有的乡土伦理体系。 提到《乡土中国》,就不得不提及费孝通先生另一部具有社会学实证研究里程碑意义的著作《江村经济》,《江村经济》是费老根据1936年在江苏省吴江县开弦弓村的调查资料编写而成的学术著作,是其在英国伦敦大学的博士答辩论文,书中作者详尽地描述了中国农民的消费、生产、分配和交易等体系,阐明了江村这一经济体系与特定地理环境,以及与所在社区的社会结构的关系。如果说在《江村经济》中费老侧重探讨了社会制度变革,那么《乡土中国》则在探讨与之相适应的社会道德和社会文化。可以说从《江村经济》到《乡土中国》,贯穿了费老关于社会变革的种种设想。 费老简明扼要地指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们不妨先集中注意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他们才是中国社会的基层。”中国社会赖以生发的基础就是乡土性的。乡土社会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这也就是在我们传统社会道德中所强调的“安土重迁”、“落叶归根”。在分析熟人社会的基础上,对照西方的社会结构类型,费老提出了“差序格局”这一重要概念:“我们的社会结构本身和西洋的格局是不相同的,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可以说“差序格局”构成了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结构。 费老认为西方的社会结构里人们的行为依托于权利和义务,而在差序格局的基本社会结构下,我们的行为是靠“关系”,“这种社会关系的基础,就是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特别是血缘关系,这种‘缘就是社会关系的基石。”进一步发现,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就产生了中国社会的基本社群单位——家庭和小家族,正如林语堂先生所说“家庭制度是中国社会的根基,由此而生发出各种社会特点……可以用来解释中国社会中的所有问题。”我们所熟知的家国同构的中国社会结构形态亦源于此,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 在重视血缘关系、差序格局下的熟人社会中,规范人们行为的力量或准则是什么?费老认为是“礼治”,“礼是社会公认的合式的行为规范。……如果单从行为规范一点说,本和法律无异,法律也是一种行为规范。礼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法律是靠国家的权力来推行的。而礼却不需要这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法律需要国家强制力的维持,而人对礼的遵守或服从,则是个人自觉的内化的行为。“西洋中古社会靠宗教,近代社会靠法律。”在礼治秩序下,中国社会“却是以道德代宗教,以礼俗代法律。”,所以在中国传统的道德语境下,就产生了“无讼”、“耻讼”的社会现象,“打官司”被认为是教化不够,不知礼,是为传统的道德文化所不耻的。 在上述论述的基础上,费老论述了中国乡土社会权力结构的类型,由于农业帝国的虚弱,“无为政治”在乡土社会是普遍存在的,即“天高皇帝远”。是何种权力直接作用于乡土社会?费老认为是基于礼治秩序下,由教化权力而产生的长老统治,这就是我们传统文化中的“长幼有序”,“用民主和不民主的尺度来衡量中国社会,都是也都不是,都有些像,但都不确当。一定要给它一个名词的话,我一时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dd81db2142ded630b1c59eef8c75fbfc77d94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