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商授权函 编号: 1-WZ3U1 号 致:薛城新区实验幼儿园 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华为总部办公楼的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著名通信设备制造商。兹授权位于 济南市高新开发区新宇路南首齐鲁软件园大厦103室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成立的 山东省集通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采用我公司的产品进行下列合法有效的活动: 1、采用我公司的产品参加贵方 薛城新区实验幼儿园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 (项目编号:SDDQZZ—JT—1203) 项目的投标,提供由我公司制造的产品。 投标成功后由 山东省集通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与贵方直接签订相关产品的购销合同。 2、作为制造商,我公司承担产品责任。 3、本授权函有效截至日期:2012/12/14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2012/10/08 机密,未经许可不得扩散 20121214130011840 机密,未经许可不得扩散 20121214130011840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a12671d04a1b0717ed5dde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