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商授权函 致: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及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我们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按中国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兹指派按中国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西安市二环南路西段208号捷瑞智能大厦东区18F-4的西安路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贵方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智能化考场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SCZC2016-ZB-1029/1)项目公告要求提供的由我方生产的 视频服务器、数字摄像机、硬盘录像机、高清解码器等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业有关法规和谈判采购文件规约,我方对所提供的产品,确保客户能合法、有效和安全使用,并为此提供持续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并承诺在国内的技术服务中心(包括维修中心)向用户单位提供设备重要部件维修、更换及易耗品最优惠的价格。 (3)作为生产商,我方保证以谈判采购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谈判采购共同和分别承担谈判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4)本授权书自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至谈判采购行为及合同责任终结之日而终止。 我方于2016年08月24日签署本文件,西安路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08月25日接受此文件,授权有效期从中标之日起90天,以此为证。 制造商名称(公章):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姓名: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aadeb2276eeaeaad0f330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