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我们(制造厂名称)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厂,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厂地址)。兹指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代理商地址)的(代理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招标编号)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厂,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代理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代理商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代理商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代理商名称(公章)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 制造厂名称(公章)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d23a8f5710abb68a98271fe910ef12d2af9a97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