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事故救援的安全防范 高速公路,作为现代化的运输基础设施,其运营效率对社会经济的发展速度起着重要保证作用,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密不可分。2008年攀枝花市的第一条高速--西攀高速正式通车以后,也给攀枝花消防引来了新的课题高速公路救援。2008年底攀田高速通车,以及即将建成的丽攀高速,高速公路在攀枝花市的覆盖越来越广,近两年攀枝花消防处置高速公路事故救援的比例也在逐步升高,笔者所在的中队从去年7月至今短短半年时间,就先后处置了5车连撞事故、4死1伤两车追尾事故、硫酸泄漏事故、汽车自燃事故等多起影响较大的事故。在各类事故处置中,由于高速上车速快、危化品运输车多,且汽车着火后易燃易爆等特点,给参战官兵的安全带来威胁,官兵伤亡机率大幅上升。做好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中的安全工作已是我们消防部队亟需解决的问题。笔者结合工作实践,谈几点看法。 一、影响事故救援安全的客观因素 (一)车速较快,死亡机率高。不可否认,高速公路具有路况好、标志全、行驶快、通行能力大等特点,然而汽车行驶时,驾驶员同车一起按一定的速度前进,随着车速的提高,驾驶员视察物体运动的动视力明显下降。车速60公里/小时,驾驶员能看清前方240米的标志;80公里/小时,则下降到160米。另外,随着车辆速度的提高,水平视野就会逐渐变窄。人的静视野为180度;40公里/小时,视野为100度;100公里/小时,视野变为40度。而且由于个别驾驶员麻痹大意,车速较快,甚至超过最高限制时速120公里,一旦发生事故,其灾难程度则严重放大,从而导致事故的死亡率远超一般公路。 (二)易引发火灾、次生灾害和“二次事故”。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可能直接引发火灾,即使事故后没有发生火灾,但燃油四处流淌,起火燃烧的危险性较大。装载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能导致大量有毒物质外泄,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并严重污染生态环境。事故发生后,如警示标志设置不及时、不规范,极易造成后续车辆避让不及,很可能引发二次交通事故。 (三)受气候影响较大。严寒、夜间、雨雪天,特别是迷雾天气,是车祸的高发时段。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信息,全国高速公路80%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是在迷雾环境下发生的,也有调查显示事故多发生在夜间。加之环境污染,天气更加容易起雾,危害性特别大。 (四)战斗保障难度大。高速公路是一种全封闭、多车道、具有中央分隔带、集中管理、控制出入的道路,消防车进入的途径有限,且高速公路上多无固定消防设施、消防水源,就会造成消防用水,后勤补给等相对较难,增加救援难度,影响救援安全。 二、影响事故救援安全的人为因素 (一)安全制度不落实,安全意识不牢固。有的单位对救援中的安全工作缺乏科学的研究分析,没有合理的规避方案,教育不到位,制度成摆设,组织不健全,措施不落实。救援中,不设置安全员、观察点、进退信号,现场纪律差,安全意识弱,不遵守操作规程,冒险蛮干。如在有易燃液体、可燃气体泄漏的事故现场,未关阀断料就扑灭明火,导致二次爆燃造成官兵伤亡。 (二)安全措施不落实,现场警戒不到位。有的官兵对救援中的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没有把安全警戒贯穿到救援工作的始终,或者对一些安全措施流于形式,安全警戒就只是简单的摆放两个警戒桶。在一些复杂的现场,有的官兵安全防护没有落实的情况下,冒然进入危险区域,造成伤亡。 (三)业务知识不扎实,实战经验不足。高速公路事故救援是攀枝花消防近几年在接触的课题,大多数官兵对高速公路各种灾害事故的特点、处置措施和行动要求等情况掌握不够。加之高速公路的特殊性,平时开展相关的实战演练机会较少,战术研究不科学,针对性不强,暴露了一些安全问题。 (四)联动机制不完善,组织指挥不严密。高速公路救援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救援工作不应只是单一的消防部门的任务,多由消防、路政、交警、医疗等多部门协同作战。然而,有的单位没有制定和完善操作性强的救援联动机制,导致救援行动混乱无序。有的指挥员没有预测能力,面对特殊的灾害事故,不执行行动准则,独立蛮干,盲目指挥,不能根据灾情变化适时调整部署,充分利用各方面社会力量,存在侥幸猜测心理,极易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三、预防高速公路应急救援安全事故的对策 (一)落实安全制度,强化安全意识。一是健全安全制度。通过建立各种安全制度、安全组织和预警机制,在官兵中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指导方针,落实安全责任。二是抓好安全教育。组织官兵认真学习有关安全行车知识、安全管理规定,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要通过经常性的教育,使官兵形成行为规范,逐步从感性上升到理性,再由理性上升到通过意识的能动性来指导安全工作,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 (二)落实安全措施,加强安全防护。救援官兵在高速公路事故处置中要正确处理好勇敢献身精神与科学处置的关系,既要英勇向前,更要注重自身的安全防护。首先,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果救援人员连自身安全都不能保证,甚至自身生命随时都处于危险状态,顺利完成任务也是空谈。所以在救援中要牢固树立先防护后救人原则,高速公路车辆事故所造成的后果往往较严重,在处置过程中往往危机四伏,因而要树立“现场防护就是救人”的思想,防止现场施救人员发生危险、避免事故现场伤者再受伤害。其次,做好安全警戒。一般来说,消防车应停靠在事故车辆的同一车道,距事故现场30~100米左右。灭火救援时,应在离事故现场后方1公里处设立慢速行车标志,在200米处设立警示标志,提醒驾驶员绕道或慢速行驶,直至救援结束。第三,加强自救与急救方面的训练。高速公路大都远离城市的医疗单位,一旦官兵受伤,在医护人员到达前,接受过急救训练的官兵可以实施现场有效急救,将大大减少伤员的伤残和死亡。 (三)加强业务学习,开展实战训练。做好高速公路应急救援安全工作,必须突破传统的思维定式,掌握科学知识和专业技能,增强实战能力。一是加强业务学习。要以对自身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来学习各类灾害事故处置方法,大力开展该类事故救援的战例研讨,提高业务水平。二是开展实战训练。适时开展各类灾害事故处置的模拟训练,锻炼官兵协同作战能力,增强官兵的心理素质和自制能力,提高在紧急情况下的避险能力。 (四)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科学指挥决策。一是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在高速公路救援中,一定要充分利用交巡警、路政、环保、医疗等相关力量,特别是交警的力量,交管部门是我们确保我们救援安全的重要保障。二是果断指挥避险。指挥员要根据救援现场的环境特点,落实严格的保护措施,确定紧急情况下的规避路线。在参战官兵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该撤退的果断下达“撤退”命令。三是强化排险防护。破拆车体或堵漏作业时,应用水或泡沫稀释掩护,尽量使用无火花工具,防止火花引起油蒸气等易燃气体爆炸起火伤人。对汽车火灾,要考虑到受水源限制,科学计算灭火剂用量,合理部署力量,速战速决。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化品事故排险,救援人员须着隔热服、防化服等,做好全身防护。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b4aa5e85ef7ba0d4a733be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