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和驾校有纠纷找什么部门投诉解决 有以下两种途径投诉解决学员和驾校的纠纷: 1、可以向驾校的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机关投诉解决。依据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2、可以找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驾校培训也是属于消费过程,而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宗旨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因此,如果学员和驾校有纠纷了,也可以向中国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机动车驾驶人的全文规定: 1、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 (1)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2)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3)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2、第二十条 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资格管理。 (1)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2)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百度百科—驾校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bf52878bbd528ea81c758f5f61fb7360a4c2be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