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机构乱象整治的提案 力诫学生勿受浮动盲从之恶习,须从学业思想道德体育各方面努力,方可养成将来健全的社会领袖,为国家民族效劳。首先,学生应是全面发展的,不只是受限于学业。当前,学生的学习任务越来越重,几乎所有时间精力都花费在了学习上,在学校要学习,在课后走进校外教育机构,如此重压下只会适得其反,剥夺其身心自由,影响未来发展。其次,校外教育机构普遍存在乱收费、高消费、内容超前等诸多乱象,严重背离教育本质。我市应积极响应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整治教育乱象,为此建议如下: 一、成立专项整治小组 我市教育机构数量庞杂,单一部门已无法解决当前问题,需多部门联合统筹协调、联合执法,由市教育局牵头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成立市、镇二级专项整治工作小组,重拳出击,对证照不全、存在乱象的教育机构进行排查封停。 二、构建社会监管平台 加强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市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宣传引导力度,建立教育机构监督监管平台,通过开展街头采访、问卷调查、举报热线、网络监管等多渠道多方式对教育机构进行监管。 三、提高行业准入标准 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行业准入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教育机构制定强制退出行业机制,对新开设的教育机构严格把关。政府指派专员对其进行随时检查,并定期展开机构评价,对低于评价标准的机构列入“黑名单”进行公示。 四、严厉打击教育机构 禁止一切教育机构与学校挂钩。严禁在校教师私自开办补习班等收费课堂,一经发现,解除教师编制,对其所在学校点名通报批评。建立教育机构从业人员及其办公人员实名制度并在公众平台公示信息,让教育机构在监督的“阳光下行走”,确保教育本质不变。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b8df05874eeaeaad1f34693daef5ef7ba0d12a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