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银行基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商业银行基本建设(以下简称基建)管理,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促进业务发展与稳健经营,使基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合理控制基建投资规模,规范财务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及各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相关的制度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商行基建工作要树立为提高经营效益服务,为一线业务服务,为广大干部职工服务的观念,从全局出发,突出重点,把投资的效益性、网点布局的合理性和对业务发展的适应性放在首要位置。 第三条农商行基建是指各行(部)的营业用房、办公用房(含总行机关)各种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装饰、维修、委托建房、联合建房及相关设施的购买等。基建管理是指基建项目从立项到交付使用的整个管理过程。 第二章工作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仙桃农商行成立由董事长为组长,分管基建领导为副组长,综合部、基建办公室、财务统计部、科技信息部、稽核监察部、安全保卫部负责人为成员的基建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基建项目的规划审核、指导协调、监督管理。 涉及到土建工程由基建办负责承办,小型维修改造、网点 装修由综合部负责承办,其中2万元以下由支行承办。各支行(部) 应成立基建管理领导小组,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配合做好辖内各项基建的管理、协调、检查监督工作。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bf7483102f69e3143323968011ca300a7c3f6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