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安员职责 1、督促和协助班组长对本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帮助工人了解作业现场、活动区域内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的知情权,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 2、积极参加群安组织的各项活动,接受安全知识业务培训教育,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协助做好创建安全合格班组工作。 3、监督作业现场贯彻落实有关国家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措施、制度等情况,认真做好当班安全情况记录,为班组安全生产出谋划策。 4、敢于坚持原则,及时抵制或制止作业现场的各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不安全行为制止无效,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反映。特殊情况可随时、直接向本单位值班领导或安全信息中心报告。 5、发现作业现场内有毒有害气体、温度、粉尘等不符合安全标准或主要生产安全设施及环境异常,应及时向当班班长(跟班干部)汇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有权命令所有作业人员停止作业,撤离现场,并协助做好安全疏导工作。 6、本班组发生伤亡事故后,迅速参加抢险急救工作,协助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有权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7、有权监督检查个体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情况,反映职工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并提出不断改善劳动作业环境的建议。 8、对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阻挠或打击报复群安员履行安全职责的行为,有权向上级工会或有关部门举报、控告或申诉。 群安工作制度 1、建立健全和完善群安工作制度,提高群安工作水平。 2、矿工会群安会每月召开一次群安工作例会,在总结工作的同时,及时安排下月的群安工作; 3、基层车间工会每半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不定期召开群众安全工作经验交流会,及时总结工作,交流先进经验,推广好的做法; 4、矿级群安会每月组织不少于三次安全大检查,并建立档案; 5、矿级群安会每年进行一次群安组织充实完善,对群安员空岗的区队班组,要及时选拔配备群安员,保证工作的完整性、连续性; 6、矿级群安会对群安人员每年不少于一次业务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2个课时。培训后进行考试,合格的发给培训证书。 举报电话:4963323 4963127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c16dbf1a68da0116c175f0e7cd184254b351b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