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有企业的子公司注销(自主决定注销公司),是否需要审计?程序是?应参考哪些法律依据? 应该如何审计?有无法律依据? 2011-12-13 15:24 hikaru_0704 | 四级 理论上应该是要审计的,毕竟这个公司都要注销了,清算的资产负债都要经过审计才算清楚。 至于依据也不清楚,但聘请审计应该是清算组的决定。 审计程序相比一般常规审计的前提有不同:一般审计的前提是持续经营,而清算审计则是终止经营。 也应该需要评估,以为会涉及到国有资产的处置。 还需要做税务审计,因为清算期是单独的纳税期间,清税完之后做税务注销,之后再工商注销。 总的来说,因为涉及到国有资产,最好还是把税审、审计和评估一套手续都做了,免得责任说不清楚。至于具体的法律依据,可以跟中介人员请教。 | 评论 2011-12-16 15:56 潇潇之淇 | 三级 需要审计,属于清算审计。 清算是指企业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解散、终止后,按照有关规定由上级部门组织清算委员会(或清算领导小组)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最后清理、清算的过程。清算审计是指企业由于各种原因终止,对其清算期间的债权债务清偿情况,资产变现情况, 清算期间的收益、损失,费用支出情况及清算截止日净资产分配情况进行的审计,以确认清算企业是否合法、公开、公正进行全部清算活动,对清算结果发表合法、公允的审计意见。 主要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1、应收账款在清算期收回的核算是否正确,呆账坏账的核销有无依据。 2、实物资产的处置及变价收入情况,有无隐匿、私分、非正常压价出售等违法行为。 3、对待处理损失的报批、核销转账情况。 4、资产评估增值(减值)的核算是否正确。 5、抵押资产、福利设施资产、借入资产、取回资产的核算依据是否有力,核算是否正确。 6、破产债权申报时间限制及金额与账面有无差异,清算调整的依据是否充足,逾期未申报的是否作了依法处理。 7、清算费用的开支范围是否符合标准及有关规定。 8、第一顺序破产债务核算是否合法。 9、清算损益的核算是否正确。 如宪法、刑法、民法、会计法、审计法、预算法、税收征管法、海关法、各种税法、企业法、公司法、经济合同法等等。法规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法令、条例、规定等,如《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入《价格管理条例》、《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等。 2、国家出资企业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的注销流程。是否有特定的审批程序? 是的,比其它内资企业多出国资委出具的意见及审计.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c62e71fff00bed5b9f31db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