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招募办法 志愿服务是一项崇高的社会公益事业,是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促进城市文明和建设,现面向社会招募社区志愿者。 一、志愿者的基本条件 1. 年满18周岁(18周岁以下的可以跟随监护人或在有组织情况下参加志愿服务),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责任能力; 2. 乐于奉献,热爱志愿服务等公益事业,能够利用双休、节假日及日常业余时间参与公益活动; 3. 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自愿参加医院志愿服务,自觉按照医院工作安排开展志愿服务; 4. 遵纪守法,无违纪行为,服务安排,具有较强的社会公德意识; 5. 有志愿活动时间经验者优先。 二、活动原则 自愿参与、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 三、志愿者基本素质要求 1. 志愿者必须是在“志愿宿城”平台注册的志愿者,知晓如何进行平台注册、登记。 2. 志愿者姓名必须和公式的志愿服务计划表一致。 3. 志愿者必须熟识自己所在的志愿服务组织。 4. 志愿者必须熟悉志愿服务站点开展的各类志愿服务,及周边相应的市政服务设施。 5. 志愿者必须身着志愿者服装或者佩戴明显的志愿者标识。 6. 志愿者必须常态开展志愿服务。 7. 志愿者交接班时必须检查岗亭各类设施,及时补充,随时保证优质的微笑服务。 8.志愿者必须及时记录服务内容,并整理好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台账。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d205a3d5bcfa1c7aa00b52acfc789eb172d9ee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