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招募制度 为规范我院志愿者服务、志愿者招募及录取程序,有效运用志愿者资源,保证志愿者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推动志愿者服务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招募原则: 在招募志愿者的过程中应遵循自愿的原则,吸引有爱心、有责任感、有素质并有服务意愿的个人或团体,使其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能以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态度投入到志愿者服务。 二、志愿者基本条件: 1、凡年满18周岁,有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的能力的个人。 2、具有志愿精神,有强烈的服务意愿。 3、能认同志愿者的使命及目标,不追求物质报酬或其它任何私利。 4、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5、富有责任感。 6、愿意与他人合作。 7、有参与志愿者服务的时间。 8、身体健康,具备提供服务工作的身体素质。 9、有参与相关服务活动的知识水平与能力。 10、有意关爱和帮助孤残儿童、残障人士和“三无”老人。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f47733525c52cc58bd6be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