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财务账簿的设置及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财务部、公司所属分支机构财务部门必须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应有的账簿,并正确使用会计科目,不准以表代账、以单代账。 第二条 账簿的登记必须遵守“两则”及会计工作规范,做到及时准确、字迹清晰,不得跳页隔行,改错要符合规定,保持账面整洁,按规定记账、结账,逐月有合计、累计。 第三条 启用会计账簿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 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 (二) 账簿扉页上应附《经管人员一览表》,内容包括单位名称、账簿名称、账簿页数、启用日期、会计主管和记账人姓名,并加盖名章和单位公章,经管或接管日期,移交日期; (三) 账簿第一页,应设置账户目录,内容包括:账户名称,并注明各账户页次; (四) 启用订本式账簿,应按顺序页数使用,不得跳页、缺号;使用活页式账页,应按账户顺序编号,并装订成册。年度终了再按实际使用的账页顺序编定页数和建立账户目录。 第四条 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一) 填制记账凭证必须符合规范要求,附件齐全,制单人、记账、稽核(或会计主管)等均须加盖名章; (二) 登记账簿时,应按记账凭证日期、编号、经济业务内容摘要、金额等逐项记入账内,做到登记准确及时,书写清楚; (三) 结账前,必须将本期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属于本期调整的账项也要按规定全部结转有关账簿; (四) 编制会计报表前,必须把总账和明细账登记齐全,试算平衡,不准先出报表,后补记账簿和办理结账。 第五条 必须坚持对账制度,做到账证、账账、账实相符。 (一) 账证相符 月终发现账证不符,就要对账簿记录和会计凭证进行核对。 1. 检查总账与记账凭证汇总表是否相符; 2. 检查记账凭证汇总表与记账凭证是否相符; 3. 检查明细账与记账凭证及所涉及的支票号及其他结算票据种类是否相符。 (二) 账账相符 1、检查总账资产类科目各账户与负债、所有者权益科目各账户的余额合计数是否相符; 2、检查总账各账户与所辖明细账账户的各项目之和是否相符; 3、检查会计部门的总账、明细账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账、卡之间是否相符。 (三) 账实相符 1、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额每日核对并填写库存现金核对情况报告单,作为记录。发生长短款,应即列作“待处理财产损溢”,待查明原因,经批准后再进行处理。会计主管人员应经常检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d8ab2e76194dd88d0d233d4b14e852458fb39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