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伞借用规定 本页仅作为文档页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 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 雨伞借用规定 结合成都的气候特点,为方便员工及避免下班时遇到大雨无伞使用,公司特准备10把雨伞供员工借用。 一、 放置地点及雨伞样式 正门右侧雨伞架上,黑色长柄雨伞。 二、 雨伞借用管理规定 1) 雨伞限本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借用和使用,每位员工每次可借用雨伞1把。 2) 员工借用雨伞在保安处填写借用登记表(填写工号、姓名、部门、借用时间)。 3) 4) 雨伞丢失赔偿人民币30元/把。 雨伞借用请于次日归还,最长不超过4天,逾期未退还的赔偿人民币30元/把。 5) 员工要爱护借用的雨伞,避免损坏,借用后及时归还,如属人为损坏,应赔偿人民币30元/把。 6) 使用雨伞后请归还至公司门卫保安处,并填写借用登记表(归还时间、归还人签字),并由当值保安签字确认。 7) 雨伞由保安人员负责保管,交接班时应清点雨伞数量,清楚存、借状态和去向。 人力资源部 2012-7-1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e5102fb3369a45177232f60ddccda38376be18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