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伞借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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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伞借用规定

结合成都的气候特点,为方便员工及避免下班时遇到大雨无伞使用,公 司特准备10把雨伞供员工借用。

一、

放置地点及雨伞样式

正门右侧雨伞架上,黑色长柄雨伞。 二、

雨伞借用管理规定

1 伞限本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借用和使用,每位员工每次可借用雨 1把。

2 工借用雨伞在保安处填写借用登记表(填写工号、姓名、部门、 用时间)。

3 伞丢失赔偿人民币30/把。

4 伞借用请于次日归还,最长不超过4天,逾期未退还的赔偿人 30/把。

5 工要爱护借用的雨伞,避免损坏,借用后及时归还,如属人为 坏,应赔偿人民币30/把。

6 使用雨伞后请归还至公司门卫保安处, 并填写借用登记表(归还 间、归还人签字),并由当值保安签字确认。

7 伞由保安人员负责保管,交接班时应清点雨伞数量,清楚存、 状态和去向。

人力资源部 201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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