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影文学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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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影》是朱自清先生的一篇脍炙人口的文章。本文作于192510月,是一篇回忆性的抒情散文,也是他前期散文的代表作。而且这一时期,中国的社会状况是军阀割据,知识分子和劳动人民朝不保夕且身处在水深火热之中。作为一名敦厚的知识分子,朱自清先生必然会感到社会的压抑,产生一种落寞的情绪。当时朱自清先生在北京大学哲学系念书,得知祖母去世,从北京感到徐州与父亲一道回扬州奔丧。丧事完毕,父亲到南京找工作,作者回北京念书,父子在浦口车站惜别的场景。即使某事艰难,境遇凄惨,在这一灰暗基调的背景下,作者写出了真挚的父子之爱,在厄运面前的挣扎和对人情淡薄的旧世道的抗争。

从抒情散文结构上来说,是叙事性的,作者按照时间顺序将全文分成三大部分:第一自然段为第一部分,开篇就点出了文章的题目“我与父亲不想见已经二年余了,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就一句话表达了对父亲的思念的情感。而也引起的读者的兴趣,父亲的背影为什么给“我”留下了如此之深刻的印象呢读了前言就让读者不无期待下语,且引起下文,又提示全文内容的核心,突出了背影,为整片文章定下了感情的基调。第二部分从“那年冬天”开始,就开始回忆往事,按照事情的发展顺序,奠定文章的时间背景,追述在车站和父亲离别的情景。最后一段为独一段,在中国封建社会中,父亲是掌握权威的,在儿女面前显得高大严厉,而文中的父亲正是这样一种传统的形象,作者通过描写他严厉的一面“家庭琐屑往往触他之怒”“待我渐渐不同往日”到“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突出了朱自清先生的心理,回忆起往事当初年少无知,而现在父亲年老力衰。这一部分唤起了读者共同的认知,因为这样的一个父亲,不止是作者一个人有,作者抓住了传统父亲形象的典型特点。“子欲养而亲不待”更会引起子辈的心疼,自责,而越是表现父亲的无力,越是表达自己的自责。 文章不长,写的很平朴,却以情动人,感人至深。而从语言风格来看,是一篇“规范格式”的记叙文。文章用朴素平实的语言,以近乎白描的手法,表达了这样一种动人的人间亲情。然而,这正是记叙文的魅力,正是简单语言的优势。记叙文作为一种广泛应用的文体,为人熟悉,文章结构简单明确,易于把握。另外,文章的语言平铺直叙,近乎白描,这样一种文风更是切合了人们心中对于父爱的朴素的感受,所以语言越是平实,越容易打动人心。而作者所看到的父亲的背影是文章的中心主脑,作者饱蘸浓墨,进行了细致的描写。

从全文铺垫的情感基调上来看,文章所体现的感情有两个方面,分别是愧疚和感伤。上文中提到,在表达情感时,作者有些许感伤年少无知,对于父亲常常是怀着一种愧疚之情,文章中多处体现了作者的这一感情。比较直接地表述有“我那时真是聪明过分,总觉他说话不大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

而对于父亲的动作等的细节描写则是侧面表现。因为,父亲的动作是我所看见的,对于这些动作的描述是带着作者的感情的。对此有集中表现的便是父亲过月台的情景。让我们看看背影的细节描写,快要写到父亲攀爬月台的背影,先作铺垫,“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自然地表现了我对父亲的理解,而且让读者想见他的身材。描写写他的衣帽“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色棉袍”。两处肖像描写安排在背影之前,就是要让读者把它们跟背影的特写镜头整合起来,让读者有一个画面感,在脑海里面放电影一般呈现出一幅场景,将父亲的外貌特征和背影的特写镜头相结合起来。作者写了手的动作,脚的动作,整个形体的动作,刻画得十分精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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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感情的强烈表现将这个背影烘托得格外感人。

之后动作描写的时候描写的时候,“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用到的几个词“蹒跚”、“慢慢”而且,作者在描写之间还加上了作者心里的忧虑,从侧面表现父亲的行动的艰难。这样一种描写,极易唤起读者的怜悯之心,表现了一个传统的老年的父亲形象,而对父亲艰难的刻画,是作者心中对父亲的爱的表达,这使得文章愈加动人,也是能引起读者共鸣的地方。

除愧疚之外,文章所表现的另外一种感情是感伤。“那年冬天”,家里正是“祸不单行”,文章中的我也多次流泪。这样一种伤感的氛围就好像是给文章加了音乐伴奏,演员还没有上台,观众已经有泪水在涌动了。作者对于父亲的背影的描写总是不可避免地突出父亲的不容易。对于读者来说,这样一种对艰难的强化,也同样唤起作者心中的愧欠之情。父亲“是个胖子”,穿着“棉袍”,过月台自然不易,作者通过这一关键场景,表现了一个父亲的艰辛和对于孩子的爱护。文章末尾对于父亲人生的补充,更增添了伤感的氛围。

文章虽以背影为中心文章的主脑,但对于父爱的描写却散见于文章各处。如第四段有关谁送我去车站这件事的描写。开始时,父亲因为事忙,托“熟识”的茶房送我,并“再三”嘱咐茶房,“甚是仔细”。仅仅几个修饰词,就将父亲无微不至的爱,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然而,尽管父亲已经做了这么多准备,尽管“我那年已二十岁,北京已来往过两三次,是没有甚么要紧的了”,但他“怕茶房不妥贴;颇踌躇了一会”,“终于决定还是自己送我去”。“颇”字和两个“终于”表明了父亲的的确很忙,送我去车站是下了一番决心的。借助这样一件事情上的小波折和语言上的修饰,文章将父爱生动地体现了出来。文章用朴素平实的语言,以近乎白描的手法,表达了这样一种动人的人间亲情。然而,这正是记叙文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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