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各项目的内容及编制说明 A.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本期销售商品、提 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前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包括销售收 入和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本期预收的款项,减去本期销售本期 退回商品和前期销售本期退回商品支付的现金。企业销售材料和代购代销业务收到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收票据年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应收账款年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款项期末余额-预收款项年初余额)-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或-其他调整事项 (2)“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反映企业收到返还的所得税、增值税、营业 税、消费税、关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各种税费返还款。 (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经营租赁收到的租 金等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金额较大的应当单独列示。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罚款收入、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投资性房地产收到的租金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除税费返还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等。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本期购买商品、接 受劳务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本期支付前期购买商品、 接受劳务的未付款项和本期预付款项,减去本期发生的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企 业购买材料和代购代销业务支付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营业成本+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存货期末余额-存货年初余额)+(应付账款年初余额-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应付票据年初余额-应付票据期末余额)+(预付款项期末余额-预付款项年初余额)-当期列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职工薪酬-当期列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折旧费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实际支付给 职工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职工薪酬(包括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 税)。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应付职工薪酬年初余额+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应付职工薪酬(在建工程)年初余额-应付职工薪酬(在建工程)期末余额] “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支付的各种税费,包括企业本期发生并支付的税费,以及本期支付以前各期发生的税费和本期预交的税费,包括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但不包括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实际支付的耕地占用税,也不包括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在“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反映。 支付的各项税费=(应交所得税期初余额+当期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期末余额)+支付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注:公式中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费用。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所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经营租赁支付的租金、支付的罚款、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保险费等,金额较大的应当单独列示。此外包括支付的销售费用,及支付的制造费用。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管理费用+支付的销售费用+支付的制造费用 B.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 等价物以外的对其他企业的权益工具、债务工具和合营中的权益。 (2)“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对其他企业的权益工具、债务工具和合营中的权益投资分回的现金股利和利息等。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反 映企业出售、报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取得的现金(包括因资 产毁损而收到的保险赔偿收入),减去为处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 (4)“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项目,反映 183 企业处 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所取得的现金减去相关处置费用、以及子公司及其他营 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后的净额。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含增值税 款等),以及用现金支付的应由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 (6)“投资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取得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对其他企 业的权益工具、债务工具和合营中的权益所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续费 等附加费用。 (7)“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子 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购买出价中以现金支付的部分,减去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后的净额。 (8)“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1)至(7)项目外收到或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流入或流出,金额较大的应当单独列示。 C.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 资金实际收到的款项,减去直接支付给金融企业的佣金、手续费、宣传费、咨询 费、印刷费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2)“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举借各种短期、长期借款而收 到的现金。 (3)“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以现金偿还债务的本金。 (4)“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的 现金股利、支付给其他投资单位的利润或用现金支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 (5)“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1)至(4)项目外,收到或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流入或流出,金额较大的应当单独列示。 D.“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项目,反映下列项目之间的差额: (1)企业外币现金流量折算为记账本位币时,所采用的现金流量发生日的 即期汇率或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 折算的金额(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还包括折算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应当比 照处理);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中外币现金净增加额按期末汇率折 算的金额。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efb2929f6ec4afe04a1b0717fd5360cba1a8df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