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来询证函 XX: 根据X发[2008]XX号、XX号文件精神以及《关于规范内部单位往来账款的通知》要求,函证本公司与贵公司的往来账项等事项。下列数据出自本公司财务账簿记录,如与贵公司相符,请在本函下端“信息证明无误”处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信息不符”处列明不符金额。 回函请直接寄至: 回函地址: 邮编:XX 电话:XXX 传真:XXX 联系人: 一、 本公司与贵公司的往来账项列示如下: 制表单位:XX 单位:元 截止日期 合 计 二、其他事项 若款项在上述日期之且已经付清,仍请及时函复为昐.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结论: 1、信息证明无误。 2、信息不符,请列明不符的详细情况. (单位盖章 ) (单位盖章 )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 账户性质 贵公司欠 欠贵公司 备 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f62a1dd12661ed9ad51f01dc281e53a590251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