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档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进行任意编辑 竟是什么呢? 是公平吗?书中认为,法律是首先为了维持立法者所代表之团体利 编者按:《论法的精神》是孟德斯鸠的著名著作,下文作者看完之益而制定;其次更是为了维持自身的发展而制定的。就此论断而言,法后感触颇深,下面我们来看看吧! 律显然无法超越个体(包括个人和团体)自身利益的羁绊。但公平要求 12月4日,对于中国法律人甚或对于中国人来说,是个特殊的日做到不偏不倚,所有的参与者(人或者团体)的各项属性(包括投入、获子,宪法日。35年前,我国现行宪法通过,其背景及意义,自不必多得等)平均平等。个体之间利益不可调和的矛盾,决定了法律自制定起,述。作为根本大法,研究者众,成果也丰。在天将微明,略困失眠的时就不带有公平属性。孟德斯鸠也认为:“所谓的平等可以分为以下几刻,突然想起了孟德斯鸠大神以及他的传世之作《论法的精神》,就着种:第一,结果平等(不可能的);第二,起点平等(也不可能);第三,宪法日胡诌几句。 机会平等(不完全可能);第四,规则平等(比较可取)。” 《论法的精神》凝结了孟德斯鸠毕生心血,被称为是“亚里斯多德 那么,法的精神是正义吗?“正义”一词,在我国最早见于《荀子》,以后第一本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是到他的时代为止的最进步的政治理“不学问,无正义,以富利为隆,是俗人者也”,流淌着满满的道德论书”。在书中,作者指出法律同政体、自然地理环境、宗教、风俗习味道。在西方,柏拉图认为,人们按自己的等级做应当做的事就是正惯等各种因素有关系,法律之间也有关系。这些关系构成“法的精神”。义。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把既存的主导西方社会的正义理论分为功然而,马克思认为:“对于孟德斯鸠的幻想‘法的精神’,林格用一句利主义的正义观和直觉主义的正义观。柏拉图无异属于前者,而荀子话‘法的精神即是所有权’,就把它全部推翻了。”那么,法的精神究 第 1 页 共 3 页 《论法的精神》读后感1000字:法的核心精神 本篇文档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进行任意编辑 则属于后者。无论是哪种主义的正义观,都显然不可能是法律所能捍卫的。国人似乎对正义有天生的狂热追求,格外推崇“路见不平一声吼”,然“扶不扶”的问题,在法律范畴里怎么处理都显得那么尬。 那么,法的精神是自由吗?人类似乎一生下来,就有追逐自由的本能与冲动。从装翅膀飞翔到换脑移植,人类不停地从广、深、宽、厚、长多个纬度探索扩张着自由度。孟德斯鸠认为,人类的普世自由便是凌驾众生,上帝因此为上帝。这样的普世自由在法律框架下显然是不可能实现的。于是书中关于自由的另一句经典——“自由并不意味着人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自由仅仅意味着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做一切事情的权利”——传颂至今。 那么,法的精神是人权吗?人权这个词极具诱惑力,英吉利的《权利法案》,法兰西的《人权宣言》,美利坚的《独立宣言》,无一不是因为标榜人权而走上神坛。人权这个词也极具杀伤力,已经成为时下国际政治中最重要的筹码,先有伊拉克,后有利比亚,都是在人权的大棒下深陷动荡。然而,正如孟德斯鸠所言:“甘蔗若不使用奴隶劳动力就太昂贵了。” 人权是被广泛区别对待的,自然也就难以支撑起法的精神。 如同居里夫人所言:“我相信我们应该在一种理想主义中去找精神上的力量,这种理想主义要能够不使我们骄傲,而又能够使我们把我们的希望和梦想放得很高。”这样的追求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中,也可见一斑。孟德斯鸠所处的时代是17世纪末和18世纪前叶,此时正值法国封建主义和君主专制从发展高峰急剧走向没落的时期,长期战乱、苛政使起义此起彼伏,政治、经济危机愈演愈烈。工业革命在法国逐渐兴起,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与专制主义的冲突日益尖锐,深受培根实验主义、笛卡儿理性主义影响的孟德斯鸠,怀揣着对一种新的理想社会治理方式的向往,倾其毕生所学,完成了这部传世之作。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的序言中用意大利文艺复兴早期的画家勒克莱•齐乔萌发与拉斐尔一较高下之雄心壮志时说的一句话作为 第 2 页 共 3 页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00bb654306c1eb91a37f111f18583d049640fd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