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考试试卷、试题归档管理方法 〔2003 年 6 月 9 日印发〕 东北财大教务处发[2003]18 号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第二条 为标准试卷和试题的归档工作,特制定本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普通本科学生考试试题和试卷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试卷归档要求 第三条 试卷封皮上的各个工程要填写准确。 第四条 试卷要沿装订线整齐装订,保证考生专业、班级、姓名密封在装订线内,试 题局部露在装订线以外。 第五条 由教务处下达教学任务并编排课表的课程,试卷统一由承当教学任务的单位保管。教学任务应由本单位承当但聘请其他单位或外校教师讲授的课程,试卷由承当教学任务单位保管。 ⒈第 1、2 位为考试时间,如 41 为 2004 年 1 月,47 为 2004 年 7 月; ⒉第 3、4 位为开课院系代码,代码依次为:经济学院-01,数量经济系-02,国际经济贸易学院-03,财税学院-04,金融学院-05,法学院-06,文化传播系-07,国际商务外语学院-08,统计系-09,经济信息系-10,金广建设管理学院-11,工商管理学院-12,会计学院 -13,酒店管理学院-14,公共管理学院-15,社会学系-16,电子商务学院-19,国际商学院 -21; 第九条 销毁。 第十条 试卷归档保存期限为 4 年,保存期限超过 4 年的试卷,各教学单位可以自行 每次考试结束后,各开课院系应将存档后多余的空白试卷销毁。 第三章 试题归档 第十一条 试题应随试卷同时归档。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应将每次考试的 A、B 卷试题原件和每次考试时使用的印制试卷一份分别按院、系、部整理归档。 第十二条 试题原件、试卷归档保存期限为 4 年,保存期限超过 4 年可以销毁。 第四章 附 那么 第十三条 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以前所发相关通知有与本方法不一致的,以本方法为准。 第十四条 本方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1671d0101020740be1e650e52ea551810a6c9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