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中医院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加强孕产妇保健系统化管理,减少危重孕产妇由于转诊不及时而引起的死亡,经研究决定,南安市中医院危重急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建立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 在医院领导下,建立健全福建省危重症孕产妇转诊救治网络,畅通全院危重症孕产妇转诊救治绿色通道,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由院领导、医务科、科室三级组成、救治能力较强的产科为主要接诊、抢救单位(以下简称“网络组成单位”),采取分级管理形式,组建三级危重症孕产妇转诊救治网络。为患者提供便利服务,简化就诊环节,不用挂号,直接到手术室或相关科室进行救治,相关科室不能因医疗费用等问题而拒转、拒收患者。医务科负责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运转管理工作,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作为医院和上级医院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相关人员专 业技能培训,监督有关科室落实急救转诊工作,定期总结分析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二、完善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程序 为规范危重孕产妇转诊行为,减少转诊环节,提高转诊效率,根据医院转诊的有关规定,按以下要求进行转诊: 1、各有关科室要耐心接待每位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 2、建立绿色通道。对危重孕产妇实行无条件抢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停药。如有借故推诿、延误抢救或让孕产妇自行转诊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初诊科室认真做好体格检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项目,认为本院无力救治需要转诊的孕产妇,必须填写“危重急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转诊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转诊医疗,一份留本院。 4、转诊途中,转出科室要配备较强的医疗救护力量,尽力确保产妇在转诊途中的生命安全。 5、初诊医院负责为孕产妇联系所转医院专家,同时将孕产妇病情向专家或专家所在科室值班医生汇报。 6、接诊医院要及时将救治结果反馈给初诊医院,同时保存转诊单、接诊单,以备核查。 7、请求专家出诊、会诊的医院,及时与定点医院专家或医务科联系,经医务科同意后方出诊、会诊进行救治工作。 三、加强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的监督管理 1、统一思想认识。全院各科室要从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 率,提高全院卫生工作水平的角度,高度重视危重孕产妇急救工作,积极参与危重孕产妇转诊、会诊、出诊工作,加强各医疗保健机构的交流和合作,进一步促进全市妇幼保健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2、加强督导检查。分管副院长及职能科室要加强重点科室的督导检查,定期收集整理急救转诊情况,沟通协调有关转诊医院和专家,协助做好危重孕产妇的急救工作。 3、及时总结反馈。职能科室根据掌握的危重孕产妇转诊信息,对全院危重孕产妇转诊急救运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及时改进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并在全院工作会议上进行总结反馈。 南安市中医院 2015年1月10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1938f30a1c7aa00b42acbe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