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通道”制度 医院急诊“绿色通道”指医院抢救急危重症伤病中,为挽救其生命而设置的畅通的诊疗过程,该通道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对进入“通道”的伤员提供、有序、有效的安全的诊疗服务。 一、绿色通道的范围 1.休克、昏迷、循环呼吸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生命垂危者 2.无家属陪同且须急诊处理的患者 3.无法确定身份(如弱智且无陪人等)且须急诊处理的患者 4.其他可开通绿色通道的情况(如群体伤或群体性中毒事件等) 二、绿色通道的措施 1.由接诊医师决定患者是否开通绿色通道的服务,办公时间上报医务科,非正常办公时间上报总值班。 2.急诊科实行二十四小时连续应诊制及首诊负责制,有关科室值班人员接到急诊会诊请求后应于5分钟内到达会诊地点。 3.伤病员一旦进入绿色通道,即应实行“二先二后”(即先救治处置,后挂号交款;先入院抢救,后交款办手续),各有关临床、医技科室及后勤部门(如电梯、住院收费处、事务中心等)必须优先为患者提供快捷的服务。 4.安排护工实行二十四小时服务,负责迎、送伤员和入院后有关检查、交费、取药、手续办理的陪护和帮助服务。 5.全院医务人员均有义务积极参加“绿色通道”的抢救工作,不得推诿患者,或对“绿色通道”的呼叫不应答。对干扰“绿色通道”的个人和科室,需追究责任。 6.凡遇到涉及多科的伤病员,原则上由对患者生命威胁最大的疾 病的主管科室收治,如有争议,急诊科医师有权裁决,必要时会同医务科或总值班协商解决。 三、绿色通道的程序 1.在急诊科处置的患者,办公时间由主管医师汇报医务科,非正常办公时间汇报总值班后开通绿色通道服务,同时在处方、检查申请单上加盖《XX县中医院绿色通道》专用章,家属凭处方、检查申请单接受检查,领取药物。所产生的费用事后由急诊科负责催讨。 2.绿色通道患者原则上应在急诊室就地安置抢救,需转入住院时,由主管医师填写《XX县中医院急诊绿色通道审批单》及住院单。办公时间由医务科审批,非办公时间由总值班核实审批,急诊收费处办理入院手续。审批单一式三份,急诊科、医务科和收费处各存一份。 3.绿色通道入院患者的诊治预支费用超过2000元,需要继续预支,经医务科或总值班审核后给予酌情预支。 4.绿色通道患者出院仍无能力结账时,有关费用保存在财务科专用账户上。 5.财务科应有专人负责绿色通道的财物管理,督促医疗费用的收缴。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33ce3a36d1aff00bed5b9f3f90f76c661374cf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