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有作为、有贡献'毕业生评选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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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有作为、有贡献"毕业生评选细则

为了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全面发展,适应现代化建设的具有综合素质的合格人才,立先进典型,充分体现侨校特色,展现当代我校学生的精神风貌,学校决定评选"有作为、有贡献"的毕业生。 一、评选范围:

凡在我校毕业并获得学位的本科生及毕业的专科生均有资格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就读期间,各科学习成绩总平均绩点达2.5(专科生为75)以上,没有不及格和违纪行为等记录,毕业论文成绩在良好以上,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其科技发明创造或学术科研成果受到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表彰奖励者。 2、社会活动(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成绩突出被省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者。 3、在全国性或世界性的体育、文术、演讲、辩论等竞赛中取得前三名者。 4、爱国爱校,为学校建设和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5、身处逆境,克服困难,以优异成绩完成学业的特困或残疾学生。 三、评选名额:

1经济学院推荐4名候选人;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信息学院、医学院、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各推荐2名候选人;管理学院、理工学院各推荐3名候选人;法学院、学院、国际学院、华文学院、中旅学院、珠海学院各推荐1名候选人。 2、最终评选人数根据评选条件和候选人的先进事迹而定。 四、评选办法和时间:

1、按照公开民主的程序在全系学生中进行评选。由学生本人申请,填写《暨南大学有作为、有贡献毕业生登记表》,经系主管领导或学生导师提名,并附2000字左右申请人的先进事迹推荐材料。

2、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对申请者的材料和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出本院推荐的候选人,签署意见后于规定时间前将候选人名单、先进事迹材料及获奖证明等送学生处。 3、各学院在推荐候选人时应充分考虑到各类型、各国各地区学生的代表性。

4、由学校主管领导、相关部处领导及参评候选人所涉及专业、学科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候选人情况进行审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定出我校"有作为、有贡献"毕业生。 五、表彰形式:

学校授予"暨南大学有作为、有贡献毕业生"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纪念品,并对该项荣誉称号获得者的先进事迹进行必要的宣传、报导。

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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