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企业“二道门”建设内容及要求 一、建设内容 危险化学品企业“二道门”是指有效隔离企业生产区域与办公、生活区域,有效管控出入生产区域人员和车辆,设置在非防爆区域的门禁管理系统。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企业“二道门”应分别设置人员和机动车辆出入通道,人员出入的“二道门”应采用闸口门等一人一通过的形式,机动车辆出入的“二道门”应采用伸缩门的形式。 2、人员出入的“二道门”必须设置门禁系统,具备出入人员统计和信息分类功能,所有人员出入“二道门”实行一人一卡制。稳步推广应用“人员定位”和外来作业人员“门禁卡+指纹识别”技术。 3、“二道门”入口处应加装视频监控,安装电子显示屏,实时显示出入“二道门”人员信息以及生产区域内各生产作业场所人员的数量及分布情况。 4、在“二道门”醒目位置应设置总平面布置图,标明应急疏散路线和紧急集合点,要有危险化学品及处置方式一览表(包括品名、分布位置、储存量、危险类别、理化性质、个人防护、处置方法、禁忌等项目);设置进入“二道门”内劳动防护用品穿戴、禁烟禁火的警示牌。 5、“二道门”在应急情况下应具备快速开启功能;在断电状态下,应具备人工快速开启功能。鼓励企业将变乱报警体系与“二道门”联锁。 二、办理重点 1、企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二道门”办理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加强日常搜检与考核。 2、企业要明确“二道门”管理责任部门,实行专人管理,严格出入人员和车辆信息核对;禁止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生产区域,禁止将非防爆电子产品、火种等带入生产区域。 3、企业要对“二道门”及门禁系统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完好、信息准确。 4、企业人员、外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二道门”出入门禁卡。 三、工作要求 1、企业未设置“二道门”的应按照建设内容施行,已设置“二道门”的应对照建设内容改造晋级。聘请专家或有资质的设计单元现场论证后进行设计,设计符合有关要求后方可施行。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摆设,当真组织施行,确保按时完成。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1d69fb41ae8b8f67c1cfad6195f312b3169ebf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