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折旧的计提方法 1、平均年限法:(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2、工作量法: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总工作量 3、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折旧额 = 期初固定资产净值*2/预计使用年限 最后两年改为平均年限法 注意:此处期初固定资产净值计算时不减去预计净残值,只有到最后两年才减去预计净残值。 4、年数总和法:年折旧额=(原值-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年折旧率=(折旧年限-已使用年数)/(折旧年限x(折旧年限+1)÷2)x 100﹪ 例如:固定资产原值100万,预计净残值为8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 年数总和 = 5+4+3+2+1 = 15 第一年年折旧额 =( 100-8 )* 5/15 第二年年折旧额 =( 100-8 )* 4/15 第三年年折旧额 =( 100-8 )* 3/15 第四年年折旧额 =( 100-8 )* 2/15 第五年年折旧额 =( 100-8 )* 1/15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1dc9dd0d5bbfd0a795673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