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场管理制度 为加强煤场管理,提升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法制和组织纪律观念,保障公司供暖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现场管理 1.煤场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进煤、验煤要求,做好煤质检验、留样工作,严禁假公济私,弄虚作假,损害公司利益。 2.煤场工作人员负责现场煤炭存放、场地整理及设备调度指挥工作。 3.所有煤车应遵循以下程序:过重磅、卸车、过空磅。 4.运煤车辆要服从管理,严禁乱倒、乱卸。 5.煤场内严禁明火,如发现煤场吸烟情况,每次罚款500元。 二、铲车管理 6.严禁铲车司机违章作业和酒后上岗、疲劳驾驶。 7.铲车司机应经常对机械检查维护,出现故障应及时汇报并积极进行自检或维修。 8.铲车在使用过程中,不得超负荷运料,在行驶过程中,必须慢速行驶,要注意铲车斗是否会发生碰撞、伤人情况。 9.铲车使用完毕后必须停靠指定位置。 三、消防管理 10.煤场煤炭发生自燃情况,应立即组织人员或用铲车将自燃煤炭及周边发热煤炭清理。 11.煤场应按照消防管理要求,在相应位置设置灭火器,由负责人按时对消防管线、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进行巡检,确保随时使用。 四、巡逻管理 12.门卫值班人员每4小时到煤场巡检1次,并做好巡检记录,若发生煤炭自燃现象,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并及时组织人员灭火。如发现因巡检不到位,导致煤场大量自燃情况,每次罚款200元,如情节严重,将解除劳动合同。 13.煤场工作人员应时刻注意煤堆伞檐情况,保证出现伞檐时附近工作设备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安全得当的措施处理后,方可继续作业。巡检人员如发现伞檐情况,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299322a1411cc7931b765ce05087632311274b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