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2015)“书香燕京——海淀区中小学阅读指导活动”实施方案 各中小学、职高校: 为落实市教委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第五届“书香燕京——北京市中小学阅读指导活动”通知的要求,我中心决定在海淀区中小学开展阅读征文活动,现将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我爱家乡 二、文章要求 (一)文体:体裁不限。 (二)组别: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教师组 小学组:阅读推荐书籍或学校关于家乡、民俗等相关课程的校本读物,重点针对一本书表达自己的看法、感受和评价,允许图文并茂形式。(不少于200字) 初中组:阅读3本以上推荐书籍,试着自己创作一首(组)关于家乡的诗歌或者写一篇与家乡有关的散文,也可以是对原著的缩写、扩写、改写、续写等。(不少于500字,诗歌类字数不限。) 高中组:阅读5本以上推荐书籍,以议论文的形式探讨何处是故乡、都市与乡村、城市文明和乡土记忆、工业文明和农耕情怀等相关的问题,也可以是对原著的缩写、扩写、改写、续写等。(不少于800字) 教师组:阅读多本推荐书籍,但不仅仅限于所推荐书目,写一篇有家乡有关的研究性学习文章,也可2-4人合作共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 (三)格式: 参加征文活动的作品都需提交电子版。要求word文档,题目宋体小二,正文宋体四号,行间距24磅,文件名保存为学校班级姓名.doc,学校名称为规范全称。文稿注明作者学校名称、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已阅读的数目、有效联系方式。 (四)其他要求: 1、注重原创,抄袭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比赛资格,收回获奖证书,并予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在区县和学校。 2、作品如涉及到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3、提交稿件概不退回,请作者自行保存好原稿。 4、评委会的决定为最终决定,不接受申诉。 5、优秀作品组织方将在专题网站公开并集结出版。 3.投稿时间 师生投稿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10日。 四、作品评审 (一)学校组织人员进行初评,并按所收征文总数的10%向区县推优,并按照1%、3%、6%分出一二三个等级。 (二)区县组织有关部门对学校提交征文进行复评并向市教委推优。 (三)北京市教委组织专家组进行统一终审。 五、奖项设置 (一)征文奖: 1、组别: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教师组。 2、奖项:每组设一二三等奖,其中获奖者分别占所有上交文章的1%、3%、6%。 (二)组织奖: 1、区县征文数超过2000篇,获优秀组织奖;全市征文总数前3名,获区县突出贡献奖。 2、学校征文数全区排名前10%,获学校优秀组织奖;学校征文数全市前30名,获突出贡献奖。 3、优秀组织先进个人(每区县推选1-2名),优秀辅导教师若干。 注:各奖项均颁发证书,突出贡献奖颁发水晶奖杯(牌)。 六、任务分工 (一)学校:各校读书活动负责人收集本校各组别征文纸质稿件,并组织相关教师完成本校征文的整理、统计、汇总、筛选、推荐、推优点评等工作,推优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上交征文总数的10%。学校需要上交如下材料(电子版): 1、本校全部征文电子版 2、《全部征文统计明细表》 3、本校推优征文电子版 4、《推优征文统计明细表》 (二)区县:图书管理负责人组织本区有关部门对上交征文进行汇总、复评,上报相关材料。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443b18ab7360b4c2f3f644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