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价格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并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财会人员必须做到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对违法乱纪行为,及时向上级汇报。 二、五保供养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严禁挪用公款,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将公款借给或变相借给个人。 三、认真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和每月用款计划,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合理使用专项资金。 四、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开支均需院长审批,院长在财务开支审批中,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重大支出需院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并报上级批准。 五、根据财务收支状况设置财务账目、科目。对五保供养统筹经费、接收的捐赠款(物)、地方财政拨款、院办经济、自费人员寄养经费、利息收入等,必须做到收支账目清楚,账款(物)相符,日清月结。所有单据、凭证和账目要做到规范、齐全、完备、清楚。 六、严格按照财政预算集中支付要求程序报账。所有业务支出必须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法人代表审批,手续不全一律不予报销。 七、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支出凭证(除老人生活费开支发票外)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严禁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收入的现金要及时准确存入银行专户,不得出现坐支现象。 八、对固定资产、各类库存物资,要逐项逐件造册登记,建账立档,定期清点;发放要有清单,做到有据可查。 九、坚持财务公开,执行收支两条线,定期向院民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加强财务监督。 十、财务人员工作变动时,账据必须列入移交。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445c56ddeccda38376baf1ffc4ffe473368fd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