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学习制度 1.临床、医技、后勤等科室的业务学习原则上每月一次。 具体时间根据各科室具体情况进行安排。 2.各科室制定每半年的业务学习计划(包括学习内容、地点、主持人),上报科研科,科研科定期检查各科执行情况,将检查结果交质控办,因特殊情况需改变学习计划的要预先报科研科。 3.全院的业务学习原则上每月进行1-2次,由科研科统一安排。 主讲人应认真备课,因故不能讲课,要提前一周通知科研科。讲课劳务费根据讲课人的技术职称按有关规定发给。科研科组织相关人员对讲课老师进行教学评议。 4.业务学习要实行签到制度,无故不到的,按医院《奖惩条例》规定处理。 5.半年和年终的业务考试,根据院科安排的业务学习讲座出题, 考试成绩列入技术档案,作为外出进修、学习、晋级、晋升和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47f92383a68011ca300a6c30c2259010202f3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