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城市轨道交通企业营改增后纳税筹划探讨 作者:陈俊 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5年第22期 摘要:营改增就是原来按照营业税税率进行征收的项目改为按照增值税的税率进行征收。营改增后,税收体制能够实现良好的发展与建设,使企业的税赋减轻,避免了重复纳税的现象,有助于促进企业实现良好的发展。当前,在营改增后企业如何进行科学合理的纳税筹划,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是企业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就城市轨道交通企业营改增后纳税筹划的相关策略方法等进行分析和研究。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 营改增 纳税筹划 营改增是我国财税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也是我国结构性减税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增值税抵扣链条,避免重复征税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营改增也有助于解决轨道交通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使轨道交通企业的税收负担降低,运行成本的支出缩小,实现良好的运行发展。营改增后轨道交通企业应努力强化纳税筹划,实现更高的收益。 一、轨道交通企业税负方面 营改增后,固定资产的进项税可以进行抵扣,有助于轨道交通企业的经营发展。轨道交通企业在运营期成本与收入是相结合的,地铁线路的建设往往需要花费巨大的金额,采购出现的进项税能够与收入的销项税进行抵消,营改增后新建立或是在建的地铁企业是不需要进行增值税的缴纳的,因此企业的税负负担会减小。 营改增后增值税的税率逐渐提高,轨道交通企业的运营票务收入,从3%的营业税改为11%的增值税,设备维修收入继续缴纳的增值税税率还是17%。根据轨道交通运输业的管理方法以及计税方法,不同的轨道交通企业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轨道建设、运营以及资源开发模式相分离的轨道交通企业,由运营企业单独对增值税进行缴纳。轨道交通企业经营管理中,能够进行增值税进项税取得的项目比较少,相比于营改增前,税负不会出现明显的变动。如果是利用一般的计税方法,营改增后,税率以及税负都会有所增加。然而,对于建设、运营以及资源开发模式一体的轨道交通企业,总部与分部同在一处,企业的进项以及销项通常是由企业总部进行汇总,然后进行对增值税进行缴纳的,这一过程中增值税的进项税比较多,进项税可以进行抵扣,能够使轨道企业的税负降低,还能够减少税务沟通的环节,对增值税进行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企业应尽可能采用建设、运营以及资源开发一体的模式,达到合理降低税负的效果。 二、选择供应商方面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轨道交通企业的运行成本中,人工费用还占到一半,这部分成本消耗是不产生进项税的,在其他成本中,也有一部分费用是在增值税应税项目之外的,所以企业需要对应税项目取得的增值税发票进行科学、规范的管理。 在营改增前,供应商是否给轨道企业提供增值税发票,轨道企业是没有硬性的要求的,一般只要供应商提供正规的发票就可以。而营改增后,轨道企业需要对现有的供应商进行明确、整理,并制定一定的具有过渡性的政策规定,对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提出了要求,供应商必须要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的发票。如果供应商的条件满足,但是没有申请资格,供应商可以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供应商没有办法提供专用的增值税发票,轨道企业就应不予其合作,防止进项税不能抵扣而造成轨道企业出现经济损失。轨道企业要制定严格的供应商准入制度和门槛,在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考核时,需要将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专用的增值税发票作为硬性的指标,使进项税额能够得到满足。 三、签订合同方面 营改增后,轨道交通企业还应将注意力转移到合同内容以及相关条款的制定上,实现税负的减少。在合同中,轨道企业需要明确供应商的相关信息,例如供应商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以及账号等,使相关信息明确、规范,并保证信息的准确。同时,准确的描述合同中的标的,合同中服务项目描述的正确、准确性将直接对税种的判断、发票的提供等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轨道交通企业与供应商在谈判价格时,需要对标的价中是否含有税价进行明确,并且在合同内容中进行明确的表述,避免日后存在分歧。还应将供应商提供专用的增值税发票作为重要的条款列入到合同内容中。 四、财务管理方面 不同于轨道交通企业的营业税管理,增值税账务处理的复杂性比较高,一旦财务核算工作中出现错误,就会造成轨道交通企业的税负加重,甚至可能出现涉税风险,因此必须加强轨道交通企业的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努力提高财务管理的专业业务知识,加强日常的学习与知识的充实,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按照企业的规定保证核算筹划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财务管理的对科目进行科学设置,不仅要按照相关的规定设置进项以及销项,还需要根据税率进行四级明细的设定,为账实以及税务系统核对工作的顺利、准确进行。如果由于进项税导致轨道在建工程与可行性报告之间存在差异,就需要能够科学的利用明细科目说明价、税以及投资额之间的关系,保证其符合核算以及决算的实际需要。此外,还需要明确成本与收入之间的成本核算变化,正确的对成本、收入以及进项、销项税进行计算,使财务核算人员明确进项税的抵扣范围,将不能进行抵扣的进项税进行转出。 五、结束语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营改增后,轨道交通企业的税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企业的增值税纳税额计算要复杂于营业税,因此在营改增后,轨道交通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好纳税筹划工作,挑选最有利于促进城市轨道交通企业发展的方法,促进城市轨道交通企业实现良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徐雪莲.营改增后的企业纳税筹划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4.7(33):77-78 [2]纪岚,张涛.试探企业营改增后的纳税筹划[J].商场现代化.2014.23(29):237-238 [3]段瑞.浅议轨道交通企业“营改增”纳税筹划[J].财经界(学术版).2015.35(7):355-356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553337a64ce0508763231126edb6f1aff0071a6.html